金城股份: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4-04-30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作为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1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 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张福贵 9 8 0 1
王宝山 9 7 1 1
袁青鹏 8 5 1 2
程春梅 1 1 0 0
陈 亮 1 0 1 0
卢剑波 0 0 0 0
(注:独立董事程春梅、陈亮从2013年12月30开始任职,因此报
告期应出席会议次数为1次,卢剑波从2014年4月9日开始任职,报告
期应出席会议0次。)
在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上,我们能够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行使
表决权,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我们对提交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独立董事
袁青鹏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张福
贵、王宝山、程春梅、陈亮,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进行了披露,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3-057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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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列席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独立董事张福贵列席股东大会及临时股东大会3次,独
立董事王宝山列席股东大会及临时股东大会1次,独立董事袁青鹏未
列席。
二、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和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经常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保持联络
沟通,并就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和重大投资等事项及时提出意见和建
议。公司及董事会也从各方面为我们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提供
了必要条件。报告期内,我们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
联交易、信息披露、对外投资及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等情况。对经董事
会审议的事项,我们做到对相关资料进行详细审核,了解有关情况,
在董事会上坦诚地发表意见、行使职权,能够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管
理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2013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等有关规定,对报告期年度报告、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3年4月24日,我们对201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
保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前期差错更情况及2013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2013年8月21日,我们对2013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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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3年12月20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恩明、包玉
梅、吴艳华、朱祖国、马孟林、施献东、关华、张福贵、王宝山、陈
亮、程春梅和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夏俊清、杨永辉提
名程序、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为提高履职能力,我们及时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布的法规和规章,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提出我们的意见和建议,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监督公司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情况,确保公司公平、公正、完整开展信息披露
工作,以保障所有投资者具有平等的知情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2013年度报告审计中履职尽责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2013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
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学习了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的相关通
知文件,在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了解审计进展情况,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忠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 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4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为公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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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提供更多的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
绩,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希望公司在2014年通过开展资产重组
工作,注入优良的资产,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以较好的业绩回报广
大股东。
独立董事: 张福贵
王宝山
程春梅
卢剑波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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