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30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4—041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和方式:2014 年 4 月 18 日以现场送达方式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4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
会议室现场召开。
3、应出席人数、实际出席人数、缺席人数、委托表决人数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监事夏俊清、王建荒、杨永
辉参加了会议。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夏俊清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3 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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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3 年度税后实现净利润为 16,575,407.7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
润-621,390,366.27 元,2013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04,814,958.50 元,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04,814,958.50 元,因 2013 年未分配利润为负
值,因此,本年度不做利润分配,公积金也不转增股本。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子公司金地纸业进行纸机改造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锦州金地纸业有限公司为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适应
市场需求,拟对现有的 10#纸机进行提速改造。改造总投资预计约
2270 万元。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关于公司将无法支付款项转营业外收入的议案》
详见 2014 年 4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公
司将无法支付款项转营业外收入的公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宝地集团向金地纸业补偿利润的议案》
根据宝地集团关于金地纸业 2013 年的业绩承诺:金地纸业 100%
股权赠予金城股份后,在 2013 年度能够实现归属于金城股份的净利
润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如果最终实现的归属于金城股份的净利
润未到达上述标准,由宝地集团在相应会计年度结束后 3 个月内以现
金方式向金城股份补足。因金地纸业 2013 年实现利润 213.38 万元,
低于承诺净利润 786.62 万元,宝地集团将在 2014 年 5 月末前将金地
纸业利润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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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公司 201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
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形成了科学的决
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内控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
的各个方面,公司管理、决策执行各项制度,没有发生违反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
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 2013 年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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