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城股份: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公告2014-06-28  

						    证 券 代码 : 00 08 2 0               证券 简称 :金城 股 份             编号 : 20 1 4 -0 6 0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中国证监会辽宁监
    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
    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
    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就尚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1、关联方利润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承诺方   承诺日期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一、宝地集团就公司 2014-2015 年的净利润作出如下承诺
                         在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下,公司 2014 年、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含恒鑫矿业贡献的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14.00 万元、人民币 1,619.98 万
                         元。如果公司最终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
                         到达前述标准,由宝地集团在相应会计年度结束后 3 个月
宝地集                   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团、朱                   二、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恒鑫矿业 2014-2015 年贡献
祖国及   2012 年 12 月   的净利润作出如下承诺                                     正在履行
其一致                   在朱祖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
行动人                   组的情况下,公司所持有的恒鑫矿业 10%股权在 2014 年度
                         能够实现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及实际分红不低于人民币
                         941.60 万元,在 2015 年度能够实现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及
                         实际分红不低于人民币 1,007.51 万元。如果恒鑫矿业最终
                         实现的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及实际分红未到达上述标准,
                         由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相应会计年度结束后 3 个月内
                         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2、关联方其他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
承诺方    承诺日期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关于对金地纸业其他应付款的承诺
锦州金
                         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金地纸业对锦州金信典当有限公
信典当
         2012 年 12 月   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人民币 294,209,263.69 元。在金城股份   正在履行
有限公
                         持有金地纸业股权的前提下,该笔欠款无需偿还、且不计提
司
                         及缴纳利息。
                                                                                  2014 年 2 月 14 日,金城
                                                                                  股份接到朱祖国先生通
                                                                                  知,由于重组相关各项工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                                   作预计难以在 2014 年 4 月
                         朱祖国(包括其关联方及一致行动人)自重整计划获得法院     15 日之前全部完毕,朱祖
                         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提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将其合法拥     国先生预计将在 2014 年
朱祖国   在锦州中院
                         有的矿产行业优质资产或金城股份股东大会认可的其他优       12 月 31 日前提出重大资
极其一   2012 年 10 月
                         质资产,经证券监管机关许可后注入公司,进一步增强和提     产重组方案。2014 年 4 月
致行动   批准的《重整
                         高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拟注入资产的评估值不低于     9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
人       计划》中承诺
                         人民币 15 亿元且至少包括朱祖国持有的恒鑫矿业公司全部     临时股东大会未通过《关
                         股权,并同时符合证券监管机关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条     于同意朱祖国先生延期提
                         件及要求。                                               出重组方案的议案》。目
                                                                                  前该项承诺已逾期,朱祖
                                                                                  国先生正在研究解决方
                                                                                  案。
                         关于让渡股票锁定的承诺
         在公司 2012
                         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重整计划受让的让渡股票,
         年 10 月获批
朱祖国                   自受让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包
         的《重整计
及其一                   括但不限于在该等股票之上设置质押担保等任何权利负担。
         划 》 、 2012                                                            正在履行
致行动                   如果朱祖国未能完成前述第 5 项承诺(即重大资产重组承
         年 10 月签署
人                       诺),则继续延长其受让股票的锁定期安排,直至相关资产
         的《一致行动
                         注入完成。如果证券监管机关对锁定期另有要求,则依照证
         协议》中承诺
                         券监管机关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