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4-107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高万 峰的告知函,函件称,因其个人借款纠纷,纠纷中的债权人向湖南衡阳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衡阳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在法院立案后提出 对高万峰名下财产实施查封冻结的财产保全措施。衡阳中院受理其财产保全 申请,于2014年11月28日下发《2014衡中法诉保执字第136号》查封冻结高万 峰名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0,802,254股,冻结期限为2014年11月28日至2016 年11月27日。 截至目前,高万峰持有本公司30,802,25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7%, 本次查封冻结股份数量为30,802,254股。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