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城股份:关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2014-12-19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4—111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四)15:3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举办网上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终止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召开方式采用网络
远程的方式,网址为 http://irm.p5w.net。
    关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事项,公司已预先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网上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李恩明,董事包玉梅、施献东、关华,董事会秘书高
丽君,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文荣,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沈洪利、张振东等人参加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在本次投资
者说明会上,针对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会者与
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
答。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主要问题及回答情况如下:
    1、近期市场波动剧烈,有机构操纵股价的明显迹象,请问公司
是否有所察觉,建议向证监会举报操纵股价的行为。
    答:公司尚无明确证据证明此事,因此无法向证监会举报操纵股
价的行为。
    2、有投资者认为贵公司炮制与百花的重组,一是为大户出货做
准备,二是为朱祖国注入资产争取时间的缓兵之计,请问公司怎么看。
    答:公司启动与百花集团的重组,是从股东利益出发,希望给公
司注入新的业务增长点,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从公告预案后的市场
反应看,该举措得到了市场的肯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终止,出乎
公司董事会意料之外,为了谨慎、妥善处理该事项,防止股东利益遭
受重大损失,公司自收到交易对手方出具的终止函后紧急申请停牌,
并委托中介机构针对终止原因进行充分核查后,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
对终止事宜进行了审议,并公告复牌。无论启动重组还是被迫终止重
组,公司都以股东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3、请问公司董事长,在朱祖国、徐国瑞二人的重组过程中,贵
公司是受害者还是得益者呢?
    答:公司重组不能如期完成,对股民和公司来说都没有受益可言。
    4、公司董事会为什么在预案披露前没发现标的资产权属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是否应当对重组终止承担责任?
    答:金城股份董事会在本次预案之前已充分关注百花集团新厂区
建设项目已经取得的许可证书、批复文件和已履行的报批程序情况并
进行相应核查,认为百花集团新厂区建设项目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不
会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并披露了核查结论,同时在预案中作
出相应的风险提示。2014年11月9日,公司接到黄文荣先生作出的《关
于拟终止与金城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函》,公司董事会收到上述
函件后,及时与交易对方展开沟通、协商,并委托中介机构针对对方
提出的终止原因进行核查。核查后认为,百花集团遵义项目新厂区相
关土地权属证书办理进度延后,无法按照预期于2015年6月30日之前
完成全部土地证申领、建设工程手续办理、房产证申领及依法顺利投
产等各项事宜,百花集团资产权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重组若继
续进行将存在较大审核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损害各方股东权益。据
此,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确认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5、按证监会监管4号指引,在2014年6月30日前应变更或豁免朱
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履行。如今朱祖国已经超期未履行承诺,现
在却因重组终止而3个月内不得筹划重组工作,是否不利于承诺的履
行?请问公司如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答:根据监管指引第4号,变更或豁免承诺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2014年4月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就《关于同意朱祖国先生
延期提出重组方案的议案》进行表决,结果未通过。根据交易所《上
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公告预案后终止重
大资产重组的,应当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公司将尽快与朱祖国等相关主体进行沟通,就其资产注入承
诺的履行或变更情况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6、百花集团的实际控制人黄文荣先生在《终止函》中承诺向金
城股份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万元,请问违约金是否已收到?
    答:尾款尚未收到,公司收到后会予以公告。
    7、公司停牌那么久,为什么预案公告后不到一个月黄文荣就决
定终止本次重组?双方是否有足够的诚意?
    答:本次重组,各方都是奔着成功的共同目标而去,中间出现重
大不确定性而终止实属不得已。在重大资产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
如果强行推进重组,对上市公司和百花集团都不利。据了解,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存在大量不成功的情形,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8、黄文荣、百花集团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通过操作本次
重组获利?
    答:预案公告复牌前,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自查,
并通过中登公司查询持股及买卖情况。据中登查询结果,百花集团股
东袁国林及王春蓉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经核查,以上交易行
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详见预案公告内容。
    9、公司未来有何计划扭转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还会寻找新的
重组对象吗?
    答:根据相关规定,自公告终止重组三个月内不得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
       10、我是一名曾经让渡过股票的老金城股民,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迟迟未能履行,请问该承诺是否能够履行?如果不能,我们的合法权
益如何得到保障?
       答:朱祖国承诺注入的金矿资产目前不符合资产注入条件,金城
股份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就是希望通过其他方式给广大投资者一
个交代。本次重组终止后,根据相关要求,金城股份3个月内不得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会尽快与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沟通,寻求妥
善的解决方案,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1、朱祖国迟迟未能履行承诺,公司是否可以考虑通过司法程序
解决该问题?
       答:公司将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推进相关承诺事项的合理解决,
维护广大中小股民合法权益。
       12、公司的主业是否仍然为造纸?公司近年经营不景气,筹划重
组也未成功,会不会有退市风险?
       答:公司目前主业仍以造纸为主,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在正常开
展。
       13、百花集团未来是否会重新考虑与金城股份合作。
       答:如再次合作的条件成熟,在完全符合证券市场规则的前提下,
百花集团愿意与包括金城股份在内的任何公司合作。
       14、朱祖国承诺向金城股份注入“不低于15亿元且至少包括其持
有的恒鑫矿业全部股权”,但恒鑫矿业只有5吨黄金,而稀土却无开
采权。朱祖国为6700万股股权付出的对价是向上市公司无偿提供的
1.33亿元、5吨黄金矿产、恒鑫矿业10%的股权。根据评估报告,恒鑫
矿业10%的股权即3540万元。即朱祖国仅投入了2亿多元和一项没有
落实的重组承诺,却取得6700万股股权(市值5.56亿)。请问朱祖国
是否应退还这6700万股?
       答:根据重整计划,朱祖国及一致行动人获得的让渡股票,在资
产未注入前不抵押不向第三方转让,目前其按规定履约。我们会积极
与一致行动人协商,妥善解决历史问题。
    15、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通常承诺的解决方式包括继
续履行、变更或豁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由收购人承接等几种方
式。为何与百花重组选择豁免而不是变更呢?该选择是否忽略了广大
股东的利益?
    答:与百花重组选择豁免朱祖国的承诺,主要考虑到朱祖国目前
没有履行承诺的现实条件,亦不具备履行变更后的承诺的其他条件。
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未履行承诺会影响公司再融资等资本运作,
从而不利于公司发展壮大,不利于维护股东根本利益。另外,朱祖国
的资产注入承诺并非无偿注入,客观地说,如果有好的重组标的替代
其承诺,对股东而言其实是有利的事情。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