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 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金城股份 股票代码 00082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高丽君 刘平 电话 (0416)8350566 (0416)8350777 传真 (0416)8350004 (0416)8350004 电子信箱 glj04168285085@sina.com liuping2735625@sina.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305,045,281.81 242,248,747.01 25.92% 188,478,286.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36,082.59 15,921,815.78 -85.96% 604,805,489.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1,161,456.76 -4,765,759.04 -134.20% 8,012,845.82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3,847,960.32 -51,096,716.28 33.76% -369,853,387.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6 -83.33% 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6 -83.33% 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 8.54% -7.53% 0.00%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减 总资产(元) 688,465,498.52 682,926,365.80 0.81% 657,576,994.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9,452,537.71 219,350,212.00 4.61% 153,428,396.22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2,966 19,000 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1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高万峰 境内自然人 10.70% 30,802,254 30,802,254 锦州鑫天纸业 境内非国有法 10.53% 30,303,598 有限公司 人 曹雅群 境内自然人 8.67% 24,941,385 24,941,385 张寿清 境内自然人 3.83% 11,036,070 11,036,070 周仁瑀 境内自然人 0.85% 2,445,180 计红姣 境内自然人 0.63% 1,799,054 邱江生 境内自然人 0.54% 1,540,500 山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约定 境内自然人 0.52% 1,503,500 购回专用账户 肖乾碧 境内自然人 0.38% 1,082,386 江万里 境内自然人 0.29% 845,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高万峰、曹雅群、张寿清为一致行动人。 的说明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经理班子带领全公司员工努力做好生产经营工作。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 下,克服了资金紧张等诸多困难,直面各种挑战,合理组织生产,完善创新机制,开拓市场营销。公司还 强化企业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对生产管理、人事管理、物资管理、计量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实施 严细管理。确保了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 报告期,实现机制纸产量 5.24万吨,粘合剂产量 12.16 万吨,实现销售收入3亿元,实现净利润224万 元。 2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 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 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其他 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已采用上述准则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表,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 目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2月31日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360,482.12 35,360,482.12 长期股权投资 35,360,482.12 35,360,482.12 合 计 35,360,482.12 35,360,482.12 35,360,482.12 35,360,482.12 注:此次调整对期初未分配利润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