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城股份:关于股东股份司法冻结进展公告2015-05-25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5-022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司法冻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东高万峰与债权人债权纠纷一案

    公司股东高万峰因与债权人债权纠纷一案,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衡阳中院”)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下发《2014 衡中法诉保执

字第 136 号》,查封冻结高万峰名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0,802,254 股。详见

2014 年 12 月 12 日《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司法冻结的公告》

    2015 年 3 月 26 日,公司收到衡阳中院《民事调解书》(2014)衡中法

民三初字第 167 号,2015 年 3 月 30 日衡阳中院向债权人下达《受理执行案

件通知书》(2015)衡中法执字第 9 号,决定立案执行。详见 2015 年 4 月 9

日《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司法冻结进展及复牌的公告》。

    2015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衡阳中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2015)

衡中法执字第 9 号。详见 2015 年 5 月 4 日《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股份司法冻结进展公告》。

    目前,高万峰名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0,802,254 股,因本案仍被衡阳中

院查封冻结,尚未过户。

    二、债权人与朱祖国、高万峰等人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因债权人与朱祖国、高万峰等人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债权人向甘肃省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兰州中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兰州中

院于作出《民事裁定书》(2015)兰立保字第 22 号和 31 号。高万峰所持的

金城股份股票被兰州中院司法轮候冻结。详见 2015 年 4 月 9 日《金城造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司法冻结进展及复牌的公告》、2015 年 5 月 4 日《金

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司法冻结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兰立保字
第22号、第31号、民事裁定书(2015)兰民一初字第80号,因高万峰提供了

反担保,解除高万峰持有的公司股票30,802,254股司法轮候冻结。

    截至目前,高万峰持有本公司30,802,25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7%。

    公司将督促各方妥善解决相关事项,积极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予以

披露。因该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