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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城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已取消)2015-05-29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5-024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关于股东股
份司法冻结,后续可能涉及《关于共同参与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的一致行动协议》的执行及承诺履行问题,一致行动人之间将处理
后续相关问题。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5 月 4 日起停牌。
并分别于 2015 年 5 月 4 日、2015 年 5 月 11 日、2015 年 5 月 18 日、
2015 年 5 月 25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关于股东股份司法冻结
事项的最新进展请见公司于 5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司法冻
结进展公告》(编号:2015-023),公司将继续督促各方妥善解决相关
事项,积极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予以披露。
       与此同时,本公司现正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
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金城股份,代码:000820)自 2015 年 5 月 29 日起开始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即最晚将在 2015 年
6 月 26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信
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
证券最晚将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
后 3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在累计不
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
息;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
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
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
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
介机构加快工作,公司预计将在停牌期满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交
符合要求的披露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