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金城股份 股票代码 00082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高丽君 刘平 电话 (0416)8350566 (0416)8350777 传真 (0416)8350004 (0416)8350004 电子信箱 glj04168285085@sina.com liuping2735625@sina.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9,470,239.52 143,006,073.41 4.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638,043.68 3,325,197.87 -209.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465,557.43 3,726,223.64 -139.33%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253,590.14 14,030,521.27 -41.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1 -2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1 -2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2% 1.50% -3.0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703,366,505.13 688,465,498.52 2.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48,134,869.14 229,452,537.71 8.14%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7,84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普通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1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股份状态 数量 高万峰 境内自然人 10.70% 30,802,254 30,802,254 冻结 30,802,254 曹雅群 境内自然人 8.67% 24,941,385 24,941,385 锦州鑫天贸易 境内非国有法人 7.75% 22,303,598 质押 22,303,598 有限公司 张寿清 境内自然人 3.83% 11,036,070 11,036,070 代国华 境内自然人 2.08% 6,000,000 邬庆生 境内自然人 1.25% 3,609,512 西藏信托有限 公司-英大 1 号伞形证券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4% 2,695,749 资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重庆振玺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2% 2,644,194 发展有限公司 中融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中 融-长江红荔 1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5% 2,433,244 号结构化证券 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四川信托有限 公司-宏赢四 十二号(易通财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1% 2,046,295 经 7 号)证券投 资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高万峰、曹雅群、张寿清为一致行动人。 说明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次,审议通过议案10项。报告期,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审议通过议 案7项。 报告期,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披露年报和临时公告。当公司业绩发生大幅变化时及时进行了业绩预告。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经理班子带领全公司员工努力做好生产经营工作。在造纸行业持续低迷的情况 2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克服资金紧张等困难,合理组织生产,加强市场营销。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确保了企业生产经营的稳 定开展。 报告期,实现机制纸产量3.29万吨,粘合剂产量7.17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49亿元,亏损363.8万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2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