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6 月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 公司基本情况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 1993 年 3 月经辽宁省体改委辽体改发 [1993]129 号文件批准,由原金城造纸总厂独家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1993 年 4 月 2 日在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210700004034932 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1998 年 5 月 19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99 号、100 号文件批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500 万股,并于 1998 年 6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 后注册资本为 17,618 万元。本公司注册地址:辽宁省凌海市金城街,实际控制人为朱祖国。 1999 年 5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 1998 年年末总股本 17,618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送 2 股;2006 年 8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7,641.876 万元;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止,公司注册资本为 28,783.476 万元,股份总数 28,783.47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无限售 条件的流通股 28,752.06 万股,限售流通股份 31.416 万股。 锦州中院于 2012 年 5 月 22 日作出(2012)锦民一破字第 0001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 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管理人完成对公司债权审查,资产评估及偿债能力 分析等工作后,制定了重整计划,报经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但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 2012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收到锦州中院(2012)锦民一破字第 00015-3 号《民事裁定书》, 批准《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金城股份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锦州鑫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鑫天贸易”)按照 30%的比例让渡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其他股东按照 22%的比例让渡其持有的公 司股票(以下简称“让渡股票”),共计让渡约 6,677.97 万股。上述让渡股票全部由重组方,即兴国 恒鑫矿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朱祖国(包括其一致行动人)有条件受让。 2012 年 10 月 26 日,锦州中院作出(2012)锦民一破字第 00015-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解除鑫天纸业质押于锦州银行凌海支行及凌海汇成支行的共计 39,650,400 股股票的质押担保手续并 将鑫天纸业持有公司的 12,987,256 股股票以及其他股东根据重整计划应让渡的 53,792,453 股股票分 别划转至重组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指定的证券账户。 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 信息单》,上述让渡股票已过户至重组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指定的证券账户。过户完成后,重组方及 11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 1 高万峰 40,028,879 13.91 2 曹雅群 15,714,760 5.46 3 张寿清 11,036,070 3.83 合 计 66,779,709 23.20 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高万峰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 13.91%,曹雅群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 例为 5.46%,张寿清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 3.83%。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金城股份 6,677.97 万股,占金城股份总股本的 23.20%。 2013 年 6 月 25 日,根据法院裁定,一致行动人内部股权发生变化,高万峰先生所持 922.6625 万股公司股票过户至曹雅群名下。过户后高万峰持有 3,080.2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0%;曹雅 群持有 2,494.1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67%;张寿清持有 1,103.6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3%。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 1 高万峰 30,802,254 10.70 2 曹雅群 24,941,385 8.67 3 张寿清 11,036,070 3.83 合 计 66,779,709 23.20 公司经营范围:机制纸浆、机制纸及纸板、粘合剂生产、销售,造纸技术的咨询、服务、蒸汽、 电力生产供应。经营本企业及所属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及所属企业生 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 务。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8 月 15 日批准。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锦州金地纸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 100.00 锦州宝盈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 100.00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 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12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 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年度 采用公历年制,即自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 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 日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 的初始确认金额。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 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按照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 13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 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 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 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 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本公司内部各 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本公司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 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当期期初至报告 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本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 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七)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 账本位币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 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 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票、基金等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折算后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 计入当期损益。 3.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第 17 号——借款费用》。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确认为现金。 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 14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当某些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与其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存在紧密关系,并且该混合工具并 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时,则该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从主合同中予以分拆,作为 独立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这些嵌入式衍生产品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某些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在本公司风险管理的状况下虽对风险提供有效的经济套期,但因不符合 运用套期会计的条件而作为为交易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 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者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 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 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将持有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 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3)应收款项 15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 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 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 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 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 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 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将活跃市场中的现行出价或现行要价用于确定其 公允价值。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 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 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 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4.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 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 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 16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 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 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 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 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 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 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 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 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 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 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 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含 100 万) 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计入相应账龄组合中再计提坏账 准备。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 1 年以上或有其他证据表明应收款 存在无法全部回收迹象的应收款项,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计入相应账龄组合中再计提坏账准备。 3.账龄分析法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应收款项外,公司结合业务内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17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账 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 至 2 年(含 2 年) 10.00 10.00 2 至 3 年(含 3 年) 20.00 20.00 3 至 4 年(含 4 年) 30.00 30.00 4 至 5 年(含 5 年) 50.00 5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十一)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 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 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 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 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 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 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 18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 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 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投资成本确定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投资成本计量。投资成本一般为取得该项投资而付出的资产、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并包括直接相关费用。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成本为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份额。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 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 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 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 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 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 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 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 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公司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 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 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9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 期股权投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部分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若存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 额等类似情况时,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十三)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 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3.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 定折旧率。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 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 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5-30 4 3.84-3.20 机器设备 14 4 6.86 运输设备 12 4 8.00 通用设备 12 4 8.00 4.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 20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 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 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 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 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 可收回金额。 (十四)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 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 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 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 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 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 可收回金额。 (十五)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 21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 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 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 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 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 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 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 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 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 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六)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2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 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 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 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 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 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 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期限预计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 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 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 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 23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组的 可收回金额。 4.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 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 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 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 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七)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 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 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 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 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 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 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 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 定的报告分部。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 24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 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 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八)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 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 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工伤、 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 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职工福利费为 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 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 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 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 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本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同时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 工薪酬处理。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 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 受益计划。 (十九)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5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 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 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 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 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收入 本公司销售机制纸、粘合剂的收入确认方法: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 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 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 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 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 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进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 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 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按照名义 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 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 中产生的: 26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 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 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 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 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本公 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 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二十三)、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 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 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 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 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持续的评价,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 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 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 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1)商誉减值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 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 (2)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是基于评估应收账 27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 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 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 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 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和假设,以确定是否 需要在利润表中确认其减值损失。在进行判断和作出假设的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项投资的公允 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和持续期间,以及被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短期业务展望,包括行业状况、技 术变革、信用评级、违约率和对手方的风险。 (5)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 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 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 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 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 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二十四)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无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二十五)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税项 公司主要税种及适用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增值税 增值额 17% 28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交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 2% 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原币金额 折算汇率 人民币金额 原币金额 折算汇率 人民币金额 库存现金 人民币 53,989.76 1.0000 53,989.76 252,913.02 1.0000 252,913.02 小计 53,989.76 1.0000 53,989.76 252,913.02 1.0000 252,913.02 银行存款 人民币 3,050,582.89 1.0000 3,050,582.89 6,764,027.28 1.0000 6,764,027.28 小计 3,050,582.89 1.0000 3,050,582.89 6,764,027.28 1.0000 6,764,027.28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小 计 合 计 3,104,572.65 1.0000 3,104,572.65 7,016,940.30 1.0000 7,016,940.30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二)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按种类披露 种 类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381,095.75 2,911,120.00 商业承兑汇票 合 计 381,095.75 2,911,120.00 2.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无质押的应收票据。 3.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贴现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种 类 2015年6月30日终止确认金额 2015年6月30日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7,316,197.60 商业承兑汇票 合 计 17,316,197.60 29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5.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背书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种 类 2015年6月30日终止确认金额 2015年6月30日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22,221,212.50 商业承兑汇票 合 计 22,221,212.50 6.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应收票据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 他关联方票据。 (三)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列示如下: 2015 年 6 月 30 日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31,820,428.84 15.27 31,820,428.84 100.00 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分析法 114,925,590.94 55.16 45,978,499.70 40.01 68,947,091.24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小计 114,925,590.94 55.16 45,978,499.70 40.01 68,947,091.2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61,615,771.07 29.57 61,615,771.07 100.00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208,361,790.85 100.00 139,414,699.61 66.91 68,947,091.24 (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31,820,428.84 16.42 31,820,428.84 100.00 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分析法 100,434,340.45 51.83 44,812,660.36 44.62 55,621,680.09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小计 100,434,340.45 51.83 44,812,660.36 44.62 55,621,680.0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61,529,271.07 31.75 61,529,271.07 100.00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193,784,040.36 100.00 138,162,360.27 71.30 55,621,680.09 2.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按单位) 2015 年 6 月 30 日 30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盘锦锦隆兴苇业有限公司 31,820,428.84 31,820,428.84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 计 31,820,428.84 31,820,428.84 100.00 3.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5 年 6 月 30 日 账 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6,173,142.33 2,808,657.12 5.00 1至2年 6,916,525.44 691,652.54 10.00 2至3年 5,100,023.26 1,020,004.65 20.00 3至4年 4,062,074.91 1,218,622.47 30.00 4至5年 4,868,524.17 2,434,262.09 50.00 5 年以上 37,805,300.83 37,805,300.83 100.00 合 计 114,925,590.94 45,978,499.70 40.01 4.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共 80 家单位 61,529,271.07 61,529,271.0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5.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应收账款中无应收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 位及其他关联方欠款。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 2015年6月30日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已计提坏账准备 余额 总额的比例% 盘锦锦隆兴苇业有限公司 31,820,428.84 31,820,428.84 15.27 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922,203.54 16,922,203.54 8.12 锦州四合特种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 9,141,421.78 9,141,421.78 4.39 西藏天利经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7,894,791.56 394,739.58 3.79 西丰县鑫星煤炭物资经销有限公司 6,696,691.84 6,696,691.84 3.21 合 计 72,475,537.56 64,975,485.58 34.78 (四)预付款项 1.账龄分析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 年以内 26,730,826.80 74.33 37,489,924.24 85.47 31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至2年 8,992,947.97 25.01 6,140,133.00 14.00 2至3年 236,035.94 0.66 233,485.94 0.53 3 年以上 2,044.25 0.01 2,044.25 合 计 35,961,854.96 100.00 43,865,587.43 100.00 2.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015年6月30日 单位名称 账龄 未及时结算原因 余额 锦州金垒智能化有限公司 2,750,000.00 1-2年 正常结算期内 锦州安泰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450,000.00 1-2年 正常结算期内 深圳广诚企业管理策划有限公司 1,000,000.00 1-2年 正常结算期内 合 计 7,738,537.27 3.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2015年6月30日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 单位名称 账龄 款项性质 余额 比例(%) 张显库 6,642,821.70 18.47 1 年以内 芦苇款 曹福起 4,980,000.00 13.85 1 年以内 芦苇款 盘锦兆海苇业有限责任公司 4,764,324.18 13.25 1 年以内 芦苇款 刘金明 2,800,000.00 7.79 1 年以内 芦苇款 锦州金垒智能化有限公司 2,750,000.00 7.65 1-2 年 设备件款 合 计 21,937,145.88 61.00 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预付款项中无持股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东的款项。 (五)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列示如下: 2015 年 6 月 30 日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 23,385,792.47 74.28 8,094,161.17 34.61 15,291,631.30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小计 23,385,792.47 74.28 8,094,161.17 34.61 15,291,631.3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8,099,227.15 25.72 8,099,227.15 100.00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31,485,019.62 100.00 16,193,388.32 51.43 15,291,631.30 其他应收款按种类列示(续) 32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9,500,000.00 25.51 9,500,000.00 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 19,648,803.38 52.75 8,312,787.81 42.31 11,336,015.57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小计 19,648,803.38 52.75 8,312,787.81 42.31 11,336,015.57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8,099,227.15 21.74 8,099,227.15 100.00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37,248,030.53 100.00 16,412,014.96 44.06 20,836,015.57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5 年 6 月 30 日 账 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7,252,568.29 362,628.42 5.00 1至2年 7,047,494.12 704,749.41 10.00 2至3年 2,509,140.37 501,828.07 20.00 3至4年 70,425.60 21,127.68 30.00 4至5年 4,673.00 2,336.50 50.00 5 年以上 6,501,491.09 6,501,491.09 100.00 合 计 23,385,792.47 8,094,161.17 34.61 3.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5 年 6 月 30 日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共 23 家其他应收款 8,099,227.15 8,099,227.1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 计 8,099,227.15 8,099,227.15 100.00 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欠款。 5.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披露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个人借支 12,701,743.94 12,434,513.62 赔偿款 9,500,000.00 备用金 7,296,762.49 3,306,719.36 33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非金融机构借款 1,254,229.00 1,254,229.00 代支款 600,000.00 810,000.00 保证金 2,018,315.55 2,018,315.55 利息 308,300.00 300,000.00 安全备用金 12,200.00 12,200.00 未结算费用 2,968,958.28 2,968,958.28 其他 4,324,510.36 4,643,094.72 合 计 31,485,019.62 37,248,030.53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2015年6月30日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总额的比例% 余额 余额 张作柱 个人借支 1,715,000.00 5 年以上 5.45 1,715,000.00 蔡海波 个人借支 1,562,429.36 5 年以上 4.96 1,562,429.36 梁宝伟 备用金 1,444,074.00 1 年以内 4.59 72,203.70 医疗保险所 未结算费用 1,134,029.21 5 年以上 3.60 1,134,029.21 凌海粘合剂厂 保证金 1,102,430.85 5 年以上 3.50 1,102,430.85 合 计 6,957,963.42 22.10 5,586,093.12 (六)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分类列示如下: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种类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78,166,646.22 3,822,178.68 74,344,467.54 66,043,414.78 3,453,889.14 62,589,525.64 在产品 61,000.95 61,000.95 库存商品 55,931,328.85 2,280,859.70 53,650,469.15 37,892,364.48 4,095,813.17 33,796,551.31 合 计 134,158,976.02 6,103,038.38 128,055,937.64 103,935,779.26 7,549,702.31 96,386,076.95 2.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减少 存货种类 2014年12月31日 本期计提额 2015年6月30日 转回 转销 原材料 3,453,889.14 368,289.54 3,822,178.68 库存商品 4,095,813.17 1,460,398.52 3,275,351.99 2,280,859.70 合 计 7,549,702.31 1,828,688.06 3,275,351.99 6,103,038.38 存货跌价准备(续) 34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计提存货跌价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 存货种类 准备的依据 跌价准备的原因 原材料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对外销售 (七)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待抵扣进项税 1,741.69 3,297,945.80 合 计 1,741.69 3,297,945.80 (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按公允价值计量 按成本计量 35,360,482.12 35,360,482.12 35,360,482.12 35,360,482.12 其他 合 计 35,360,482.12 35,360,482.12 35,360,482.12 35,360,482.12 2.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5 年 6 月 30 日余额 被投资单位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6 月 30 日 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35,360,482.12 35,360,482.12 合 计 35,360,482.12 35,360,482.12 说明:本公司上述投资单位,为未上市的公司,在活跃市场无公开报价,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 计量,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无处置上述资产的意图。 (九)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通用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合计 1. 期初余额 113,322,279.34 407,120,267.78 6,166,750.03 2,214,972.37 2,172,557.44 530,996,826.96 2. 本期增加金额 477,300.00 1,177,459.86 11,386.00 1,666,145.86 35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购置 1,177,459.86 11,386.00 1,188,845.86 在建工程转入 477,300.00 477,300.00 3. 本期减少金额 114,497.80 114,497.80 处置或报废 其他减少 114,497.80 114,497.80 4. 期末余额 113,685,081.54 408,297,727.64 6,166,750.03 2,214,972.37 2,183,943.44 532,548,475.02 二、累计折旧 1. 期初余额 19,453,554.20 216,424,241.95 1,781,909.74 783,726.80 2,057,190.15 240,500,622.84 2. 本期增加金额 2,312,876.69 12,259,482.02 366,246.90 94,031.70 22,112.72 15,054,750.03 计提 2,312,876.69 12,259,482.02 366,246.90 94,031.70 22,112.72 15,054,750.03 3. 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或报废 4. 期末余额 21,766,430.89 228,683,723.97 2,148,156.64 877,758.50 2,079,302.87 255,555,372.87 三、减值准备 1. 期初余额 774,949.77 774,949.77 2. 本期增加金额 计提 3. 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或报废 4. 期末余额 774,949.77 774,949.77 四、账面价值合计 1. 期末账面价值 91,918,650.65 179,614,003.67 3,243,643.62 1,337,213.87 104,640.57 276,218,152.38 2. 期初账面价值 93,868,725.14 190,696,025.83 3,609,890.52 1,431,245.57 115,367.29 289,721,254.35 2.本公司的房屋及建筑物因建厂时间较长,且近年来对房屋及建筑物进行改、扩建,未及时进 行产权变更,因此尚存在部分实物与房屋所有权证、账面不匹配情况。 3.本期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减少系根据竣工决算对前期暂估金额的调整。 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无固定资产用于抵押或担保。 5.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无通过融资租赁租入和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十)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低定量微涂印刷纸工程 10,618,565.59 10,618,565.59 10,618,565.59 10,618,565.59 粉煤灰综合利用工程 23,904,017.12 7,716,194.80 16,187,822.32 23,904,017.12 6,944,575.32 16,959,441.80 电厂水磨除尘工程 368,437.00 368,437.00 368,437.00 368,437.00 木质素提取工程 1,847,976.67 1,847,976.67 1,847,976.67 1,847,976.67 36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车间纸机建造工程 15,140,055.25 15,140,055.25 13,820,322.23 13,820,322.23 干粉车间喷雾干燥系统 1,773,485.73 1,773,485.73 1,712,513.30 1,712,513.30 打浆工程 819,911.86 819,911.86 784,594.48 784,594.48 电厂 2#炉大修 693,032.98 693,032.98 673,163.54 673,163.54 合 计 55,165,482.20 7,716,194.80 47,449,287.40 53,729,589.93 6,944,575.32 46,785,014.61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本期 利息资 其中:本 本期利 本期转入固 工程名称 2014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其他 本化累 期利息资 息资本 2015年6月30日 定资产 减少 计金额 本化金额 化率% 低定量微涂印刷纸 10,618,565.59 10,618,565.59 工程 粉煤灰综合利用工 23,904,017.12 364,960.87 23,904,017.12 程 木质素提取工程 1,847,976.67 1,847,976.67 车间纸机建造工程 13,820,322.23 1,319,733.02 15,140,055.25 干粉车间喷雾干燥 1,712,513.30 60,972.43 1,773,485.73 系统 电厂储煤场防尘工 477,300.00 477,300.00 程 合 计 51,903,394.91 1,858,005.45 477,300.00 364,960.87 53,284,100.36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6 月 30 日 计提原因 由于资金问题,尚未完工, 未达可使用状态,按预计 粉煤灰综合利用工程 6,944,575.32 771,619.48 7,716,194.80 可变现金额与账面价值差 额计提减值准备 (十一)无形资产 项 目 土地使用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58,868,287.89 58,868,287.89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58,868,287.89 58,868,287.89 二、累计摊销 37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期初余额 3,563,121.25 3,563,121.25 2.本期增加金额 779,885.40 779,885.40 (1)计提 779,885.40 779,885.4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4,343,006.65 4,343,006.6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54,525,281.24 54,525,281.24 2.期初账面价值 55,305,166.64 55,305,166.64 (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5,383,655.02 1,345,913.76 6,228,160.12 1,557,040.03 合 计 5,383,655.02 1,345,913.76 6,228,160.12 1,557,040.03 2.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10,783,960.24 2,695,990.06 10,783,960.24 2,695,990.06 合 计 10,783,960.24 2,695,990.06 10,783,960.24 2,695,990.06 说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9]81 号),本公司税前扣除的机器设备折旧,可在现行规定折旧年限的基础上,按 40%的比例 缩短折旧年限,由于税法折旧年限和会计折旧年限的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 (十三)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8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预付工程、设备款项 36,723,463.00 29,801,174.63 合 计 36,723,463.00 29,801,174.63 (十四)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按款项性质列示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货款 50,259,010.74 35,294,176.50 工程设备款 1,853,066.85 1,805,449.68 其他 1,740,061.74 3,128,056.13 合 计 53,852,139.33 40,227,682.31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债权人名称 2015年6月30日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盘锦市东郭苇场 1,170,857.14 未到合同规定结算期 凌海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704,951.53 未到合同规定结算期 合 计 1,875,808.67 3.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 关联企业款项。 (十五)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按款项性质列示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货款 10,723,145.82 13,386,796.49 合 计 10,723,145.82 13,386,796.49 2.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债权人名称 2015年6月30日余额 性质或内容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465,852.00 纸款 预收货款 合 计 1,465,852.00 3.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预收款项余额中无预收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款项。 39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十六)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6 月 30 日 短期薪酬 4,182,376.97 23,404,999.80 17,328,999.68 10,258,377.09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2,679,305.41 6,357,876.67 886,804.01 28,150,378.07 短期辞退福利 543,626.00 19,260.00 40,197.00 522,689.00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 计 27,405,308.38 29,782,136.47 18,256,000.69 38,931,444.16 2. 短期薪酬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6 月 30 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544,924.50 20,225,100.88 16,849,100.48 5,920,924.90 (2)职工福利费 36,060.00 36,060.00 (3)社会保险费 180,488.52 2,752,567.41 423,839.20 2,509,216.73 其中:①医疗保险费 117,139.75 2,330,191.84 358.2 2,446,973.39 ②工伤保险费 63,348.77 422,375.57 423,481.00 62,243.34 ③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456,963.95 391,271.51 20,000.00 1,828,235.46 合 计 4,182,376.97 23,404,999.80 17,328,999.68 10,258,377.09 3. 设定提存计划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本养老保险费 22,405,356.02 5,950,316.58 728,379.40 27,627,293.20 失业保险费 273,949.39 407,560.09 158,424.61 523,084.87 企业年金缴费 合 计 22,679,305.41 6,357,876.67 886,804.01 28,150,378.07 4. 其他说明: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5 年 5 月份、6 月份工资未发放。 (十七)应交税费 税 项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所得税 1,078,569.05 -104,200.43 增值税 9,782,687.05 13,692,211.83 40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土地使用税 4,899,660.01 4,066,967.77 房产税 717,381.76 595,703.54 城市维护建设税 542,226.56 572,891.11 教育费附加 232,460.47 409,209.03 个人所得税 312,158.90 310,709.70 土地增值税 17,900,786.20 17,900,786.20 其他 344,551.55 207,948.81 合 计 35,810,481.55 37,652,227.56 说明:土地增值税为以前年度抵债无形资产评估增值而计提的税金,需待税务局确认具体增值 额后缴纳。 (十八)应付股利 股东名称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超过 1 年未支付原因 限制流通股股利 764,940.00 764,940.00 股东未要求偿付 合 计 764,940.00 764,940.00 (十九)其他应付款 1. 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非金融机构借款 6,319,492.94 30,438,594.63 工程、设备款 6,122,036.47 7,196,618.95 贷款利息 1,382,100.00 1,382,100.00 审计、评估、律师费 110,000.00 410,000.00 监理费 103,500.00 103,500.00 信息披露费 100,000.00 100,000.00 往来款及其他 4,106,681.97 3,039,518.74 合 计 18,243,811.38 42,670,332.32 2.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债权人名称 2015年6月30日余额 性质或内容 辽宁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767,824.75 借款 辽宁迈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75,190.50 世行二期工程款 锦州市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管理办公室 1,382,100.00 贷款利息 凌海市财政局 452,500.00 借款 石家庄长城建筑加固技术有限公司 450,000.00 工程款 41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田尚进 405,065.14 借款 辽宁省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355,626.61 工程款 合 计 8,288,307.00 3.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其他应付款余额中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款项详见附注九、5。 (二十)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锦州金信典当有限公司 294,209,683.69 294,209,683.69 合 计 294,209,683.69 294,209,683.69 说明: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锦州金地纸业有限公司应付锦州金信典当有 限公司 294,209,683.69 元,该债务的形成原因为子公司锦州金地纸业有限公司由锦州宝地纸业有限 公司分立设立时即形成。 为支持金地纸业业务发展,金信典当对于上述款项承诺如下:在金城股份持有金地纸业股权的 前提下,该笔欠款无需偿还、且不计提及支付利息,此笔其他应付款在获得金信典当承诺后转入其 他非流动负债进行核算。 (二十一)股本 本期增减(+、-)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 公积金 2015 年 6 月 30 日 送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股份总数 287,834,760.00 287,834,760.00 说明:本公司股份形成及变动过程详见本附注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十二)资本公积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6 月 30 日 1、股本溢价 138,401,837.10 138,401,837.10 2、其他资本公积 314,153,251.97 22,320,375.11 336,473,627.08 合 计 452,555,089.07 22,320,375.11 474,875,464.18 说明:资本公积的增加主要系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前期承诺 未完成,按规定所支付给本公司的 22,319,917.41 元补偿金。 (二十三)盈余公积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6 月 30 日 法定盈余公积 39,225,993.15 39,225,993.15 42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任意盈余公积 50,624,812.93 50,624,812.93 合 计 89,850,806.08 89,850,806.08 (二十四)未分配利润 提取或分配比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例 调整前 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600,788,117.44 -603,024,200.03 调整 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 期初未分配利润 -600,788,117.44 -603,024,200.0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638,043.68 2,236,082.5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其他利润分配 期末未分配利润 -604,426,161.12 -600,788,117.44 (二十五)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列示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项 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47,782,106.06 122,064,441.12 140,924,688.16 115,305,761.31 其他业务 1,688,133.46 973,798.73 2,081,385.25 1,239,827.73 合 计 149,470,239.52 123,038,239.85 143,006,073.41 116,545,589.04 2.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按产品列示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产品名称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书写卷筒 41,792,322.70 40,786,473.32 31,347,604.10 31,761,068.65 书写平板 21,993,394.70 22,306,382.56 13,121,556.55 14,084,054.04 胶印卷筒 24,620,058.84 24,508,973.82 36,589,520.27 36,035,727.19 胶印平板 12,164,316.30 12,953,744.72 16,664,424.36 16,666,439.16 损纸 7,461,874.32 9,250,859.57 731,895.80 870,293.75 粘合剂 34,641,522.96 10,507,555.38 42,469,687.08 15,888,178.52 木质素磺酸镁 5,108,616.24 1,750,451.75 合 计 147,782,106.06 122,064,441.12 140,924,688.16 115,305,761.31 43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按地区列示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地区名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东北地区 74,300,130.32 50,700,386.02 88,391,509.71 61,293,545.36 北京地区 53,792,802.78 53,544,508.06 39,291,158.16 40,666,501.66 西南地区 1,764,310.09 1,199,169.70 4,181.24 3,594.90 东南地区 17,924,862.87 16,620,377.34 12,392,036.17 12,596,515.85 国外 845,802.88 745,603.54 合 计 147,782,106.06 122,064,441.12 140,924,688.16 115,305,761.31 (二十六)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城市维护建设税 269,707.49 343,862.56 教育费附加 192,776.79 245,616.10 合 计 462,484.28 589,478.66 说明:各项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五、税项。 (二十七)销售费用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工资 671,059.38 394,157.51 运费 3,290,609.93 3,752,877.74 社会保险 197,006.25 116,334.73 折旧 231,306.60 228,864.18 其他 127,303.71 554,189.77 合 计 4,517,285.87 5,046,423.93 (二十八)管理费用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工资、福利 5,169,970.46 4,430,433.82 社会保险 2,085,533.23 1,721,067.93 税金 1,033,215.98 1,050,692.78 44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无形资产摊销 779,885.40 779,885.40 折旧 172,288.02 461,590.21 水电汽费用 2,870,473.23 3,326,691.19 其他 4,018,519.72 3,855,043.22 合 计 16,129,886.04 15,625,404.55 (二十九)财务费用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利息支出 340,000.00 减:利息收入 3,571.04 85,944.07 承兑汇票贴息 713,738.04 190,214.41 手续费及其他 2,376.80 54,564.80 合 计 1,052,543.80 158,835.14 (三十)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1)坏账损失 1,033,712.70 1,019,328.63 (2)存货跌价损失 1,828,688.06 (3)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771,619.48 771,619.48 合 计 3,634,020.24 1,790,948.11 (三十一)营业外收入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金额 其他 43,064.59 7,240.00 43064.59 合 计 43,064.59 7,240.00 43,064.59 (三十二)营业外支出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金额 滞纳金、罚息 105,145.80 25,836.52 105,145.80 重整费用 2,817,148.53 382,429.25 2,817,148.53 合 计 2,922,294.33 408,265.77 2,922,294.33 (三十三)所得税费用 45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所得税费用明细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1,183,467.11 1,314,118.45 递延所得税费用 211,126.27 -249,164.31 合 计 1,394,593.38 1,064,954.14 (三十四)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利息收入 3,571.04 废品收入 50,385.60 往来款及其他 18,999,581.50 合 计 19,053,538.14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运费 2,904,019.82 固定资产修理费 684,899.25 评估、律师代理费 105,000.00 票据贴现息 713,738.04 公告费 188,679.24 鉴证费 97,087.38 差旅费 66,446.50 往来款及其他 11,719,463.34 合 计 16,479,333.57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利润承兑未达标收到的补偿金 22,319,917.41 合 计 22,319,917.41 (三十五)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3,638,043.68 1,783,414.08 加:资产减值准备 3,634,020.24 1,790,948.11 46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固定资产折旧 15,054,750.03 15,411,902.61 无形资产摊销 779,885.40 779,885.4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40,000.0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11,126.27 -249,164.3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0,223,196.76 -58,730,830.0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619,017.14 2,767,153.3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0,476,031.50 67,439,316.31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53,590.14 30,992,625.5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3,104,572.65 51,894,569.1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7,016,940.30 27,496,739.7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12,367.65 24,397,829.39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一、现金 3,104,572.65 7,016,940.30 其中:库存现金 53,989.76 252,913.0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050,582.89 6,764,027.2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47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04,572.65 7,016,940.30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无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锦州金地纸业有限公司 凌海市 凌海市 制造业 100.00 合并取得 锦州宝盈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凌海市 凌海市 商业 100.00 设立取得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名 称 关联关系 企业类型 朱祖国 实际控制人 个人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八、1 在子公司的权益。 3、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控制 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前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锦州宝地纸业有限公司 前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锦州金信典当有限公司 前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锦州永利投资有限公司 前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高万峰、曹雅群、张寿清 重组方一致行动人、股东 公司董事及管理层其他人员 关键管理人员 4、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采购与销售情况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 抵销。 48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无。 (2)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8,395,198.55 未约定具体起、止日 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710,000.00 未约定具体起、止日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无 (2)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款项 锦州宝地纸业有限公司 342,449.20 其他应付款 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5,119,101.67 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710,000.00 1,000,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锦州金信典当有限公司 294,209,683.69 294,209,683.69 十、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宝地集团、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公司 2014-2015 年的利润承诺 (1)宝地集团就公司 2014-2015 年的净利润作出如下承诺在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下, 公司 2014 年、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含恒鑫矿业贡献的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 币 1,514.00 万元、人民币 1,619.98 万元。如果公司最终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到达 前述标准,由宝地集团在相应会计年度结束后 3 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2)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恒鑫矿业 2014-2015 年贡献的净利润作出如下承诺:在朱祖国为本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下,公司所持有的恒鑫矿业 10%股权在 2014 年度能够实现归属于本公司的净利润及实际分红不低于人民币 941.60 万元,在 2015 年度能够 实现归属于本公司的净利润及实际分红不低于人民币 1,007.51 万元。如果恒鑫矿业最终实现的归属 于本公司的净利润及实际分红未到达上述标准,由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相应会计年度结束后 3 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49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未决诉讼、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 2015 年 8 月 15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1、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系 1993 年 3 月 5 日,经辽宁省体改委辽体改发[1993]129 号文件批准的 股份公司,于 1998 年 6 月 30 日,经深交所深证发[1998]159 号《上市通知书》同意,公司人民币普 通股(A 股)在深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为 000820。 因公司 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金城造纸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1]132 号),公司股票于 2011 年 4 月 28 日起暂停 上市交易。 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锦州中院于 2012 年 5 月 22 日作出[2012]锦民一破字第 0001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公司进行重 整,并指定管理人。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投资者的利益,恢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避免公司被终止上市,金城股 份在管理人指导下制定了破产重整方案。 2012 年 10 月 15 日,锦州中院以[2012]锦民一破字第 00015-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 的《重整计划》。根据该重整计划,金城股份第一大股东鑫天纸业按照 30%的比例让渡其持有的金 城股份股票,其他股东按照 22%的比例让渡其持有的金城股份股票,共计让渡约 6,678.69 万股。 2012 年 11 月 23 日,锦州中院向公司发出[2012] 锦民-破字第 00015-6 号《民事裁定书》,确认 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自此,公司彻底解决大量原有债务负担,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 础。 2012 年 10 月 26 日,朱祖国、高万峰、曹雅群、张寿清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金城股 份重整及后续资产重组中一致行动。重组方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有条件受让公司破产重整中 现有股东让渡的权益,并且承诺自重整计划获得锦州中院裁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提出重大资产重 组方案,将其合法拥有的矿产行业优质资产或公司股东大会认可的其他优质资产,经证券监管机关 50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许可后注入金城股份,进一步增强和提高金城股份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拟注入资产的评估值不 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且至少包括朱祖国持有的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矿业”)全部股 权,并同时符合证券监管机关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条件及要求。 自《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以来,重组资产恒鑫矿业、江达矿业、天成工贸、佳源矿业的整 合已基本完成,金龙金矿的资产整合协议已签订,相关资产正在移交办理过程中。矿权整合储量报 告的初稿已完成,但还需进行评审备案,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环评,安评,采矿权价款的处置, 新采矿权证的申领等程序。储量勘探工作的葫芦应-金龙金矿合并储量报告初稿已完成。 由于重组要涉及的相关内部资产整合、规范运作、储量勘探、项目资质证照完善等诸多工作, 其复杂程度较高、所需时间也较长,又加之当地天气状况欠佳等因素,影响了重组工作的进展。重 组相关各项工作预计难以在 2013 年 10 月 15 日之前全部完毕,朱祖国先生推迟提出重大资产重组方 案的时间,预计在 2014 年 4 月 15 日前提出重组方案。 2014 年 2 月 14 日,朱祖国先生预计无法在 2014 年 4 月 15 日前提出重组方案,并预计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提出重组方案。2014 年 4 月 9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了《关于同 意朱祖国先生延期提出重组方案的议案》。恒鑫矿业后续手续的完善等尚需大量资金,且各项手续 的办理还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恒鑫矿业各股东方就后续资金安排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恒鑫 矿业在短期内不具备资产重组的基本条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4 号指引》”)的规定,经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祖国同 意,公司董事会就变更资产重组方等相关事宜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向锦州中院提交了书面请示。锦 州中院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复函,同意公司变更资产重组方,以及基于此变更事项所产生的重整计 划中其他变更或调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已让渡股票的锁定安排及再转让等相关事宜),应由公司 股东大会通过,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 批准程序。 201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百花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重庆百花生物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除百花集团以外的全体股东签署《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相关主体重组承诺变更履行的议案》“对 朱祖国(包括其关联方及一致行动人)在《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中的第 5 项、第 6 项 承诺予以豁免,并以此作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的前提条件,该等豁免于公司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生效。 2014 年 11 月 9 日,公司接到百花集团的实际控制人黄文荣先生作出的《关于拟终止与金城股 份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函》,由于黄文荣先生预计新厂区可能无法按照前期规划情况在 2015 年 6 月 之前完成相关手续,由此可能导致公司重大资产权属存在不确定性。考虑到百花集团新厂区相关规 51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划和建设在时间进度上的不确定性及本次交易面临的审核风险,为尽可能减少各方损失,黄文荣拟 单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公司董事会收到黄文荣终止重组的函件后,及时与交易对方展开沟通、协商,并委托中介机构 针对对方提出的终止原因进行核查,依据中介机构对交易对方终止理由的核查意见认为,百花集团 遵义项目新厂区相关土地权属证书办理进度延后,无法按照预期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之前完成全部 土地证申领、建设工程手续办理、房产证申领及依法顺利投产等各项事宜,百花集团资产权属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本次重组若继续进行将存在较大审核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损害各方股东权益。 201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确 认终止与百花集团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公司对于实际控制人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资产注入承诺的豁免与百花集团重大资产重组的 实施互为前提,且尚需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生效实施。鉴于公司已终止与百花的重组,因此资产 注入承诺的豁免事项并不生效。 在公司与百花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终止后,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承诺自 2014 年 12 月起三个月内 不重组,同时公司争取早日提出重组方案,推进重组工作进行。 201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发布了《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29 日开市起进入重组停牌程序。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发布《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继续 停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公司拟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购买潜在标的公司股权,并配套募集资金。 潜在标的公司为一家节能环保类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节能减排的设计、施工及运营等业务。 截止目前,有关各方正在研究论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 等工作。 公司将在 2015 年 8 月 26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2、关于第一大股东的股权冻结情况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高万峰因与债权人债权纠纷一案,债权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衡阳市中级人 民法院受理其财产保全申请,并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下发《2014 衡中法诉保执字第 136 号》,查 封冻结高万峰名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0,802,254 股,冻结期限为 201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7 日。2015 年 3 月 26 日,公司收到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4)衡中法民三初 字第 167 号),其主要内容为,股东高万峰与其债权人经衡阳中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协议中高 52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万峰承认欠债权人借款本息现金人民币共计 134,888,000 元整,因无现金支付上述款项,高万峰同意 将其有的金城股份 30,802,254 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划转至债权人名下,冲抵借款本息 134,888,000 元。 本次诉讼费、保全费共计 363,120.00 元,由高万峰负担。 上述案件中的债权人已向衡阳市中级人民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高万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衡阳中院已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向债权人下达《受理 执行案件通知书》((2015)衡中法执字第 9 号),决定立案执行。通知书也已送达本公司。2015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衡阳中院送达的(2015)衡中法执字第 9 号《执行通知书》。2015 年 5 月 26 日,公司收到衡阳中院《听证通知书》,因《关于共同参与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的一致行 动协议》中的除高万峰以外的其他一致行动人要求衡阳中院停止执行将高万峰名下的金城股份 30,802,254 股过户给债权人、将案件移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向衡阳中院提出执行复议(异 议)。衡阳中院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后,曹雅群、朱祖国、张寿清向衡阳中 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衡阳中院(2014)衡中法民 三初字第 167 号《民事调解书》。2015 年 7 月 6 日,公司收到衡阳中院(2015)衡中法民三初字第 99 号《案件受理通知书》,衡阳中院受理曹 雅群、朱祖国、张寿清所提起的第三人撤销之诉。衡阳中院将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开庭审理。 2015 年 7 月 13 日,公司收到衡阳中院(2015)衡中法执异字第 18 号《执行裁定书》,驳回曹雅群、 张寿清关于要求衡阳中院停止执行将高万峰名下的金城股份 30,802,254 股过户给债权人、将案件移 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异议申请。 目前,高万峰名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0,802,254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0.7%,仍被衡阳中院查封冻结。此事项已于 2014 年 12 月 11 日、2015 年 4 月 8 日、 2015 年 5 月 4 日、2015 年 7 月 7 日和 2015 年 7 月 13 日公告。 因债权人与朱祖国、高万峰等人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债权人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向兰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要求依法冻结、查封、扣押朱祖国等人价值 860 万元的财产或高万 峰名下持有金城股份 3,246,750 股股票中价值 860 万元的股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作出《民事裁定书》 ((2015)兰立保字第 22 号)。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执行,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转来的司法轮候冻结数据,公司股东高万峰所持的 30,802,254 股金城股份股票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2015 年 5 月 21 日,公司收到兰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兰立保字第 22 号、第 31 号、民事裁写书(2015)兰民一初字第 80 号,因高万峰提供了反担保,解除高万峰持有的公司股票 30,802,254 股司法轮候冻结。 3、股权质押 2015 年 3 月 27 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锦州鑫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天贸易”)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的股权质押解除 手续,解除了 30,303,598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冻结。2015 年 4 月 16 日,鑫天贸易通过二级市场 采用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800 万股股票,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减持后鑫天贸 53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易持有公司股份 22,303,5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5%。2015 年 4 月 29 日公司接到鑫天贸易关于股 票质押事宜的通知,锦州鑫天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303,598 股 质押给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笔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4、收到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903,917.41 元补偿金 2015 年 4 月 24 日,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承诺,向公司支付了 12,903,917.41 元补偿 金;该笔补偿金将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公司的财 务风险,该项补偿金将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5、收到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 9,416,000.00 元补偿金 2015 年 6 月 8 日,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承诺,向公司支付了 9,416,000.00 元补偿金;该 笔补偿金将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公司的财务风险, 该项补偿金将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十三、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列示如下: 2015 年 6 月 30 日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31,820,428.84 21.88 31,820,428.84 100.00 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52,018,029.10 35.76 42,465,983.58 81.64 9,552,045.52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小计 52,018,029.10 35.76 42,465,983.58 81.64 9,552,045.5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61,615,771.07 42.36 61,615,771.07 100.00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145,454,229.01 100.00 135,902,183.49 93.43 9,552,045.52 应收账款按种类列示(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31,820,428.84 21.84 31,820,428.84 100.00 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54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其中:账龄组合 52,318,029.10 35.92 41,999,260.76 80.28 10,318,768.34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小计 52,318,029.10 35.92 41,999,260.76 80.28 10,318,768.3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61,529,271.07 42.24 61,529,271.07 100.00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145,667,729.01 100.00 135,348,960.67 92.92 10,318,768.34 2.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5 年 6 月 30 日 应收账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盘锦锦隆兴苇业有限公司 31,820,428.84 31,820,428.84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 计 31,820,428.84 31,820,428.84 100.00 3.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5 年 6 月 30 日 账 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95,917.69 14,795.89 5.00 1至2年 42,400.00 4,240.00 10.00 2至3年 4,943,811.50 988,762.30 20.00 3至4年 4,062,074.91 1,218,622.47 30.00 4至5年 4,868,524.17 2,434,262.09 50.00 5 年以上 37,805,300.83 37,805,300.83 100.00 合 计 52,018,029.10 42,465,983.58 81.64 4.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5 年 6 月 30 日 应收账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共 80 家单位 61,529,271.07 61,529,271.0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 计 61,529,271.07 61,529,271.07 100.00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金额 已计提坏账准备 总额的比例% 盘锦锦隆兴苇业有限公司 31,820,428.84 31,820,428.84 21.88 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922,203.54 16,922,203.54 11.63 锦州四合特种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 9,141,421.78 9,141,421.78 6.28 西丰县鑫星煤炭物资经销有限公司 6,696,691.84 6,696,691.84 4.60 55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东莞市金鸣纸业有限公司 3,871,199.54 1,935,599.77 2.66 合 计 68,451,945.54 66,516,345.77 47.06 (二)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列示如下: 2015 年 6 月 30 日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121,898,911.70 83.44 121,898,911.70 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 16,089,029.98 11.01 7,683,420.79 47.76 8,405,609.19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小计 16,089,029.98 11.01 7,683,420.79 47.76 8,405,609.1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8,099,227.15 5.54 8,099,227.15 100.00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146,087,168.83 100.00 15,782,647.94 10.80% 130,304,520.89 其他应收款按种类列示(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101,440,783.76 80.58 101,440,783.76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 16,342,084.02 12.98 8,132,629.59 49.76 8,209,454.43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小计 16,342,084.02 12.98 8,132,629.59 49.76 8,209,454.4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8,099,227.15 6.43 8,099,227.15 100.00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125,882,094.93 100.00 16,231,856.74 12.89 109,650,238.19 2.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5 年 6 月 30 日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锦州金地纸业有限公司 121,898,911.70 合并范围子公司 合 计 121,898,911.70 3.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5 年 6 月 30 日 账 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56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 年以内 750,250.91 37,512.55 5 1至2年 6,314,849.01 631,484.90 10 2至3年 2,447,340.37 489,468.07 20 3至4年 70,425.60 21,127.68 30 4至5年 4,673.00 2,336.50 50 5 年以上 6,501,491.09 6,501,491.09 100 合 计 16,089,029.98 7,683,420.79 47.76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单位名称 2015年6月30日余额 已计提坏账准备 比例% 锦州金地纸业有限公司 121,898,911.70 83.44 张作柱 1,715,000.00 1,715,000.00 1.17 铁路运费(蔡海波) 1,562,429.36 1,562,429.36 1.07 医疗保险所 1,134,029.21 1,134,029.21 0.78 凌海粘合剂厂 1,102,430.85 1,102,430.85 0.76 合 计 127,412,801.12 5,513,889.42 87.22 (三)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投资列示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5,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合 计 15,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2.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币种: 本期计提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6 月 30 日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锦州金地纸业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锦州宝盈物资贸易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合 计 15,000,000.00 15,000,000.00 (四)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列示 2015年1-6月 2014年1-6月 项 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57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主营业务 9,016,142.82 6,728,002.26 14,753,232.00 11,386,503.56 其他业务 合 计 9,016,142.82 6,728,002.26 14,753,232.00 11,386,503.56 十四、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 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2,817,148.5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2,081.2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2,879,229.74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706,743.49 *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172,486.25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合 计 -2,172,486.25 *1 母公司损益不影响当期所得税(亏损未弥补完毕)。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项 目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0 -0.01 -0.01 2015 年 1-6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0.64 -0.01 -0.01 股东的净利润 58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