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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城股份: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5-08-28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5-049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5 年 8 月 25 日,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金城股份”)召开第七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城造纸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草案)》及其他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在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中,金城股份拟出售长期股权投资和部分其他应收款,并
以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除货币资金及上述出售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
及负债与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
集团”)持有的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
10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双方交易标的作价的差额部分,
由公司向交易对方神雾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同时,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方式向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2,7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朱祖国及其一
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神雾集团,实际控
制人变更为吴道洪。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神雾集团和吴道洪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
变动后,根据本次交易方案(考虑配套融资),神雾集团将持有公司
34,941.05 万股股份(具体发行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审核为准),
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50.84%,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吴道洪
持有神雾集团 54.30%股份,从而间接控制金城股份,成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
    四、其他事项
    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公司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