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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城股份: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补充内容的公告2015-09-26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5-063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补充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朱祖国、高万峰、曹雅群、张寿清 2012 年 10 月 26 日签
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金城股份重整及后续资产重组中一致
行动并以朱祖国意见为准,朱祖国通过《一致行动协议》的安排成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
    2、根据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
重大资产重组全部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朱祖国及其一致行
动人高万峰、曹雅群、张寿清回避表决。
    3、本次《重组报告书》补充披露内容涉及张寿清与非公司股东
第三方冯彪、高忠霖股权代持问题,根据代持协议书,冯彪、高忠霖
只享有收益权,相关股东权利由张寿清代为行使,同时由于张寿清在
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回避表决,因此股份代持对公司 2015 年 9
月 28 召开的股东大会没有影响。
    4、公司将根据补充信息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修订并将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金城造纸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修改和补充,
并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部分股东反馈的信息,经
与独立财务顾问协商后,对《重组报告书》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具体
内容如下:
       一、在“《重组报告书》/第三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六、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三)实际控制人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
高万峰、曹雅群、张寿清所持股份涉讼等情况”补充披露: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高万峰因与债权人债权纠纷一案,债权人
提出执行申请,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作出执行裁定书。
根据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13)烟执字第
213 号),申请执行人冯彪与被执行人高万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
院于 2013 年 6 月 19 日审理终结,主要内容如下:该案(2013)烟商
初字第 79 号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因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申请
执行人冯彪向本院申请,请求履行上述民事调解书的协议内容。本院
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
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45 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
如下:将被执行人高万峰所持有的金城股份 200 万股股票过户至原告
冯彪指定的持股人曹雅群名下。本次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根据上述
裁定,高万峰已将上述股票过户至曹雅群名下。
       (二)根据 2012 年 12 月 30 日张寿清与冯彪签署的《股票代持
协议书》,张寿清持有的金城股份股票中 235.738 万股归冯彪所有,
且本金由张寿清出资,相关股东权利由张寿清代为行使,上述股份锁
定期满可上市流通后,张寿清向冯彪支付扣除上述股份本金后的收
益。
        (三)根据 2012 年 12 月 30 日张寿清与高忠霖签署的《股票代
持协议书》,张寿清持有的金城股份股票中 167.869 万股归高忠霖所
有,且本金由张寿清出资,相关股东权利由张寿清代为行使,上述股
份锁定期满可上市流通后,张寿清向高忠霖支付扣除上述股份本金及
利息后的收益。
        二、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补充披露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具体内容如
下:

       (一)基本情况
名称                   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五号院 32 号 A117 室

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五号院 32 号 A117 室

法定代表人             李桂霞

实际控制人             冯彪

注册资本               8,500 万元

注册号码               11010501822636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咨询;企业策划;项目投
                       资;财务咨询(不等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
                       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经营范围
                       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技术服务;销售文具用品、家电、
                       五金交电、金属材料、通讯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         110105318274503


       (二)股权结构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张雨       男          23038119850701****         3,400             40%

       冯彪       男          51292919711215****         2,550             30%

   高忠霖         男          62272519620218****         2,550             30%
    (三)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取得居留权情况       身份证号         任职情况

冯彪      男    中国     中国           无         51292919711215****    总经理

李桂霞    女    中国     中国           无         37030619790704****   执行董事

魏军      男    中国     中国           无         11010419700925****      监事


    (四)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5年6月30日,东方君盛总资产为3,303.98万元,净资产为
3,303.68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29万元。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