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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城股份: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9-29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5-064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高
万峰、曹雅群、张寿清(合计持有公司 6,677.97 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3.20%)因涉及重组承诺变更履行回避表决;锦州鑫天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230.36 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7.75%)作为《出售资产协议》当事方锦
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回避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在高万峰、曹雅群、张寿清及锦州鑫天贸易有限公司回避
表决后,其余股东均为中小投资者,因此不再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6、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需特别决议通过。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召开时间 2015 年 9 月 28 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 9 月 27 日—2015 年 9 月 28 日
    3、召开地点: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恩明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证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22,398,15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91人、代表股份42,836,324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82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张

开胜律师和孙华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议案均需特别决议通
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高万峰、曹雅群、张
寿清(合计持有公司 6,677.97 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3.20%)、锦州鑫
天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230.36 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7.75%)回避
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全部回避表决,所有表决
均为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第 3 项议案包括 5 个单项议案,每个单
项议案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相关主体重组承诺变更履行的议案》
     同意42,695,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19%;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25,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条件的议案》
     同意42,675,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53%;反对
235,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81%;弃权20,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6%。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3.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整体方案》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2《关于公司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3.2.1出售资产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2.2出售资产购买方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2.3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2.4过渡期损益安排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2.5与出售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2.6或有负债安排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2.7决议有效期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3《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方案的议案》
    3.3.1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3.2置出资产的交易对方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3.3交易价格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3.4资产置换及置换差额的处理方式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3.5过渡期损益安排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3.6与置出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3.7与置出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处理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3.8与置入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及债权债务处理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3.9与置换资产相关的或有负债安排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3.10决议有效期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3.4.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4.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4.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4.4发行股份数量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4.5拟上市地点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4.6股份锁定期安排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4.7过渡期期间损益安排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4.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4.9承诺年度及承诺利润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4.10补偿义务人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4.11补偿方式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4.12决议有效期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5《关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募投投资项目的议案》
    3.5.1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5.2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5.3发行方式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5.4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5.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5.6发行股份数量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5.7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5.8拟上市地点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5.9股份锁定期安排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5.10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3.5.11决议有效期
     同意42,66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1,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的议案》
     同意42,675,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5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45,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5%。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42,675,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5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45,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5%。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42,675,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5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45,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5%。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
章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议案》
     同意42,675,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5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45,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5%。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42,675,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5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45,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5%。
    9.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同意42,675,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5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45,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5%。
    1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42,675,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5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45,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5%。
    11.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同意42,675,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5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45,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5%。
    12.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出售资产协议>的议案》
    同意42,675,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5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45,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5%。
    13.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42,675,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5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45,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5%。
    14.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42,675,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5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45,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5%。
     15.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
     同意42,661,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27%;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59,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2%。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资产出售、资产
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42,675,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53%;反对
209,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2%;弃权45,74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开胜、孙华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
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