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股份:关于股东股票司法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15-12-04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5-080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票司法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票过户属于持股比例超过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划转。
本次股票过户使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股票过户的基本情况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金城股份”)2015 年 11
月 27 日收到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衡阳中院”)(2015)衡
中法执字第 9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高万峰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
30,802,254 股限售流通股股票过户至债权人文菁华名下,同时,解除对高万
峰名下公司 30,802,254 股限售流通股的冻结。
2015 年 12 月 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高万峰名下持有的公司股份 30,802,254 股过户至文菁华名
下。本次权益变动前,高万峰持有公司 30,802,254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0%),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文菁华持有公司 30,802,254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高万峰不再持有
公司股票。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朱祖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万峰、曹雅群、张寿清为朱祖国的一致行
动人,由于文菁华承诺继续履行高万峰与其他一致行动人签订的协议,公司
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