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股份:将无法支付的款项转营业外收入事项的公告2015-12-31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5-093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将无法支付的款项转营业外收入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公允、真实、完整,公司对 2012 年启动
破 产 重 整 程 序 前 的 应 付 款 项 进 行 了 清 理 , 经 查 有
12967669.69 元的应付款项对方单位未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采取
有效方式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且一直未与公司联系,时间都已超过
三年以上,该事项的相关法律事实已经辽宁华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辽
华律(2015)法律字第 00033 号法律意见书予以认定。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公司于 2015 年将无法支付的款项 12967669.69 元予以
核销,按规定转入“营业外收入”会计科目处理,本次核销将增加
2015 年度当期损益。
此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