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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城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1-23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6-005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和方式:2016 年 1 月 18 日以传真及送达方式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6 年 1 月 22 日在公司现
场召开和通讯方式召开。
    3、应出席人数、实际出席人数、缺席人数、委托表决人数
    应出席董事 10 名,实到现场及通讯参加董事 10 名,董事李恩明、
包玉梅、吴艳华、关华、张福贵、程春梅现场出席了会议,董事朱祖
国、施献东、王宝山、卢剑波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主持人:董事长李恩明
    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不予核准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
【 2016】77 号)文件。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资产出售、资产
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
案》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拟收购标的资产质量较好,盈
利能力较强,具有发展前景,继续推进重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要求,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
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和并购重组委的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并尽快将修订后的
申请材料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前认可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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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金城造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编号:2016-00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祖国、施献东、李恩明、
包玉梅、关华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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