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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01-23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推进重

大资产出售、置换,并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江苏院100%股权,

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

的事前核查。我们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目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

益。

       综上,我们对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表示认可,并同意

将《公司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推
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卢剑波                   王宝山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福贵                   程春梅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