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股份:关于张寿清与冯彪、高忠霖解除代持协议的公告2016-04-01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6-016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寿清与冯彪、高忠霖解除代持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3 月 30 日,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金城股份”)收到张寿清(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103.6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83%,朱祖国、文菁华、曹雅群、张寿清为一致行动人)发来的其与冯彪、
高忠霖签订的《解除代持协议》,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权代持情况的形成
2012 年 12 月 30 日,张寿清与冯彪签署了《股权代持协议书》,代持协议约
定:张寿清持有的金城股份股票中 235.738 万股归冯彪所有,且本金由张寿清出
资,相关股东权利由张寿清代为行使,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可上市流通后,张寿清
向冯彪支付扣除上述股份本金后的收益。
2012 年 12 月 30 日,张寿清与高忠霖签署了《股权代持协议书》,代持协议
约定:张寿清持有的金城股份股票中 167.869 万股归高忠霖所有,且本金由张寿
清出资,相关股东权利由张寿清代为行使,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可上市流通后,张
寿清向高忠霖支付扣除上述股份本金及利息后的收益。(上述股权代持情况公司
曾于 2015 年 9 月 26 日《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补充内容的公告》编号:
2015-063 中予以披露。)
二、股权代持情况的解除
2016 年 3 月 30 日,本公司收到张寿清发来的其与冯彪、高忠霖签订的《解
除代持协议》,该《解除代持协议》就上述代持情况进行了解除。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