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股份:关于收到宝地集团利润承诺补偿款的公告2016-05-11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6-028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宝地集团利润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宝地集团”)承诺:在公司未发生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况下,公司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含恒鑫矿
业贡献的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1,619.98 万元。如果公司最终实现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到达前述标准,由宝地集团在相应会计年度结束后 3 个月内
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公司 2015 年 1-12 月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含恒鑫矿业贡
献的利润)为 1,145.52 万元,低于承诺净利润 474.46 万元,宝地集团需现金补
足 474.46 万元。
2016 年 5 月 10 日,公司收到宝地集团 2015 年度利润承诺的补偿款 474.46
万元,宝地集团对公司 2015 年利润承诺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