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19-026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的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3月25 日接到一致行动人股东文菁华、曹雅群、张寿清(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的 《股份减持告知函》,其在2018年1月31日至2019年3月2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 和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1,862,168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4.9999%。本次减持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919,741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5.48%。截至2019年3月20日,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比例已达4.9999%,一 致行动人已编制并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权益变动方式 2018年1月31日至2019年3月20日,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1,862,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具体情况如下: 姓 减持日期 减持方式 成交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名 (元) (股) 文菁华 2018.3.23 集中竞价 14.42 2,539,300 0.3985% 2018.4.3 集中竞价 18.24 267,755 0.0420% 2018.4.4 大宗交易 16.05 970,711 0.1523% 2018.4.9 大宗交易 15.74 421,535 0.0661% 2018.4.10 大宗交易 15.60 315,790 0.0496% 2018.4.10 大宗交易 14.5 178,107 0.0279% 2018.4.16 集中竞价 14.95 132,200 0.0207% 2018.6.22 集中竞价 8.4 994,400 0.1560% 2018.6.25 集中竞价 8.7 947,600 0.1487% 2018.9.27 集中竞价 7.96 150,000 0.0235% 曹雅群 2018.1.31 大宗交易 14.76 3,863,200 0.6062% 2018.3.23 集中竞价 14.58 1,950,000 0.3060% 2018.3.23 集中竞价 14.4 448,400 0.0703% 2018.3.23 大宗交易 12.09 896,800 0.1407% 2018.5.7 大宗交易 13.41 2,000,000 0.3139% 2018.5.8 大宗交易 13.48 1,863,200 0.2924% 2018.5.8 大宗交易 13.48 897,900 0.1409% 2018.6.21 集中竞价 8.77 1,910,000 0.2997% 2018.6.25 集中竞价 8.81 440,000 0.0690% 2018.7.18-8.1 集中竞价 8.827 963,800 0.1512% 4 2018.9.27 集中竞价 8.01 2,380,000 0.3735% 2019.2.13 集中竞价 4.72 2,800 0.0004% 2019.3.19 集中竞价 6.53 600,000 0.0941% 2019.3.20 集中竞价 6.78 410,000 0.0643% 张寿清 2018.3.23 大宗交易 12.09 2,106,233 0.3305% 2018.3.26-3.2 集中竞价 17.4575 1,034,700 0.1623% 8 2018.5.7 大宗交易 13.41 2,106,233 0.3305% 2018.7.27-8.2 集中竞价 8.8043 1,071,504 0.1681% 合计 31,862,168 4.9999% (二)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文菁华 30,802,254 4.83% 23,884,856 3.75% 曹雅群 24,941,385 3.91% 6,317,485 0.99% 张寿清 11,036,070 1.73% 4,717,400 0.74% 合计 66,779,709 10.48% 34,919,741 5.4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权益变动 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本次减持后,一致行动人仍是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4、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已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及 2017 年 9 月 2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披露的承诺不存在差异。 三、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2、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