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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节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19-06-12  

						       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19-060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编号:【2019】4 号),现将
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17 年四季度至 2018 年一季度期间,你公司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为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借
款提供担保,累计金额 2.195 亿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
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合规意识,认真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二、其他说明
       公司及其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将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内控,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