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节能: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违规担保与资金占用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29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8 年违规担保与资金占用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
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2018 年度违规担保与资金
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对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
年违规担保与资金占用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内部控制不健全,存在未经审议的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同时 2018 年 6 月-11 月期间因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存在被冻
结的风险,为保证资金安全,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北京博立发高温材料有
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从控股股东方借入资金形成的资金往来),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因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担保没有经过公司权力部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决议,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强制性规定。目前公司正积极采取法律措施,对违规
担保事项采取上诉和申请启动再审程序等法律措施来消除公司的担保责任;同时
做好公司资金规范,防范可能存在的资金风险。我们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尽快实
施内部控制整改,尽快完善财务管理、印章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内部控制措施,
强化执行力度,提高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意识并杜绝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和其他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保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违规担保与资
金占用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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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公志 邓德强 张杰
2019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