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节能: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10-31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 节能 编号:2020-093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下午 14:00 在江苏省南京市雨
花台区安德门大街 52 号 A 栋 603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所有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以通讯
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监事宋磊先生、王栓先生、陈圣先生出席了
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
22 号),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
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审议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号)。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0 年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