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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节能: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1-21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于2020年11月18日收到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对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
真审阅,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年修订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予以事前认可:
    通过审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证券业务执业资格等方
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其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
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本次续聘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
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骆公志                     邓德强                     张杰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