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节能: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2020-11-25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 节能 公告编号:2020-102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全资子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
决定对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启动预重整(案号(2020)
苏01破申76号),并指定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
理人”)。
管 理 人 已 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 在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http://pccz.court.gov.cn/)披露了《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预重整公
告》((2020)江苏冶金院管字第1号),公司于今日收到管理人递交的《江苏
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申报期间和地点
申报期限: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23日
申报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4:30
申报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2号A座603室,江苏院预重
整管理人(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收。
邮政编码:210012
债权申报联系人:王静、张金忠
联系方式:13584057807、15720616058
(二)申报债权时应按照如下要求提供资料:
1、申报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书、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
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提供律师
执业证复印件)、送达地址确认书、关于受领分配银行账户信息的说明;
2、申报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书、申报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进行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为律师的,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送达地址确认书关于受领分配银
行账户信息的说明;
(三)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债权时应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完整地向管理人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
应自行留存一份申报资料;
2提交债权申报材料时,应向管理人提交所有证据材料的原件,供管理人核
实。
二、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
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2、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表及其附件
3、管理人关于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预重整的公告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