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节能: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08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0-110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召开时间2020年12月7日14:30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2号A座603室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吴浪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97,009,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083%。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96,41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6.514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599,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940%。
3.公司董事吴浪、吕建中、吴凯、崔博、独立董事骆公志、监事宋磊、王
栓、陈圣视频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董郭静现场出席会议,江苏天察律师事务
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议案的审议表决情
况如下:
1、《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6,991,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
反对17,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1290%;反
对17,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871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天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驰 冯华丽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
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2、江苏天察律师事务所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