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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节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12-30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 节能          编号:2020-117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说明:
    1、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节能”、“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神
雾节能董事会办理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预重整相关事宜的议案》。
    2、神雾节能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范围为:授权神雾节
能董事会仅针对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预重整阶段
管理人提交的《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
及债权清偿方案进行表决。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个月内有效。
本次授权内容“出资人权益调整和债权清偿方案”分别是指:神雾节能持有的江
苏院股权可能让渡给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比例以及神雾节能作为债权人可能获得
的债权清偿总额。
    3、神雾节能最终需让渡的江苏院股权比例及对《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均需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
正式受理江苏院的重整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南京中院裁定批准。敬请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院尚未进入正式的重整程序。敬请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以通讯形式
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8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8 人,董事吴浪先生、吕建中先生、吴凯先生、
崔博先生、朱锡银先生、独立董事翟浩先生、丁晓殊先生、钱传海先生通过通讯
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之出
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议案》
    根据江苏院预重整管理人出具的《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
将对江苏院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根据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重整计划
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由于江苏院
100%的股权由神雾节能持有,故出资人组仅由神雾节能一家主体组成。
    重整投资人设立 SPV 公司作为重整平台,神雾节能让渡江苏院 49%的股权给
SPV 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江苏省冶金设计院
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神雾节能最终让渡的江苏院股东权益及其效力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以南京中院裁定批准的《江苏院重整计划》为准。
   审议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之债
权受偿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江苏院与预重整管理人在广泛征求债权人、重整投资
人和出资人意见后,制定了预重整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江
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
   本次神雾节能董事会表决的债权受偿方案仅为江苏院预重整阶段的《预重整
方案》中的债权受偿方案。神雾节能最终对《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重整计
划(草案)》的表决需在南京中院正式受理江苏院的重整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经南京中院裁定批准。
   审议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