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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节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9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作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独
       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如下:
           一、2020 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骆公志                   12               1             11              0          0否                    2


邓德强                   12               1             11              0          0否                    2


张杰                     12               1             11              0          0否                    2

翟浩                     1                0             1               0          0否                    1


丁晓殊                   1                0             1               0          0否                    1


钱传海                   1                0             1               0          0否                    1

           在 2020 年度的任职期间,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每次董事会、股
       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在 2020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0 年全体独立董事出
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发表意见的情况如下: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13 次,独立董事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1 月 2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上,
对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更换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上,
对有关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确认 2019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19 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对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2020 年 5 月 24 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上,对增
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20 年 6 月 24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上,
对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0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上,
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增补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0 年 9 月 11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上,
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申请破产重整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上,对
会计变更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0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拟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上,
对续聘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董事会下设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法
人治理结构,委员由公司部分独立董事及董事担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完成了大幅变动,以更加适应公司当前阶段的需
求定位来调整了董事会新的成员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对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都进行了严格审查,审计委员会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
履行了相应的职责,为公司的经营运行、财务审计等起到了严格把关的作用,推
进了公司合规发展。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
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文件,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
断提高自己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加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能力,加深了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全体独立董事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以上是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 年我们将本着恪尽
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
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价值,坚决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将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翟浩     丁晓殊 钱传海
                                                          2021 年 4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翟浩                    丁晓殊                    钱传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