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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节能: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 节能          编号:2021-036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代码不
变,仍为“*ST节能”。
     一、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新增适用其他风险警示类型的原
因
     (一)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说明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审计,
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人民币,
2020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4.3.1 条第(一)、(二)项规定,公司股
票自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新增适用其他风险警示类型的说明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内控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0102169 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项规定,2020 年年报披露后,公司股票将新增适用此项“其他风
险警示”类型。
     2、公司因 2018、2019、2020 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
润(孰低)为负,且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六)项的规定,
公司股票将新增适用此项“其他风险警示”类型。
     二、公司不再适用的其他风险警示类型
    公司因存在未经审议程序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股票
自 2019 年 4 月 12 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0 年 8 月因公司自查
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股票叠加“其他风险警
示”类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院”)破产重整以江苏院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债权等额抵偿江苏院对债
权人债务的方式解决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同时通过
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及《债务转移暨抵偿协议》的方式解决了违规担保问题,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1)0101192 号)。故公
司不再适用《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五)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类型。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措施
    为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拟采取以下措施:
    1、截至目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批准《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并终止江苏院重整程序。如果江苏院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
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江苏院及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江苏院和公司回归健
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后续江苏院将逐步恢复市场信用,积极开拓传统和冶金行
业市场业务,同时江苏院重整投资人承诺向江苏院注入价值不低于 1.5 亿元的资
产,支持江苏院未来的持续经营。
    2、公司将尽快妥善处理未决诉讼,组织法务部和外聘的专业律师积极协调
法院推进案件审理,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利益。同时若江苏院破产重整执行完毕,
公司将全力督促法院解除公司账户冻结,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维护
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权益。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 14.3.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
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
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
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
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
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
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六
个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经
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1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关于公司
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1)。公司董事会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
话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及时回
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5-84599131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 52 号 A 座 603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