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节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 节能 编号:2021-041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
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通知》要求,公司进行会
计政策变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2006]3 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 2018 年 12 月
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会计政策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
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
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编制会计报表,不追溯调整 2020
年度可比数,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