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节能: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 节能 编号:2021-042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
及预计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议案已经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
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的联营公司存在资金拆借计息形成关联交易,2020年累计
实际发生关联交易236.52万元。现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进行确认。
(二)2020年度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披露日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期及索
别 容 额(万元) (万元)
比例(%) 差异(%) 引
武汉新跃科
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 236.52 0 \ \ \
技有限公司
(三)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 截 止 2021 年 3 上年发生金
容 定价原则 额或预计金 月31日已发生 额(万元)
额(万元) 金额(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 资金占用利 约定利率 20,130.00 1177.73 18,555.71
占用本息和 有限公司 息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 \ 1640.01 1577.01 \
关联债务 债务抵偿
有限公司
武汉新跃科技有限 市场利率 350 58.93 236.52
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
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道洪;
注册资本:36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化石能源(石油、煤炭、天然气及其衍生物)使用和深加工过程
的节能产品制造;为化石能源(石油、煤炭、天然气及其衍生物)使用和深加工
过程提供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研发、设计和服务;以及所需设备、材料进出口业务。
(该企业于2010年06月25日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神牛路18号
实际控制人:吴道洪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道洪;
注册资本:101002.441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专业承包;销售、安装环保节
能成套设备;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工业炉窑节能减排的技术开发;密闭炉
成套设备安装、技术服务;密闭炉成套设备制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C座6层
实际控制人:吴道洪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武汉新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士岩
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节能环保新材料、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推广;环保工程技术咨
询服务;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
部门批准的项目);金属材料、矿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路5号武汉华中师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
司办公楼(2栋)第5层
实际控制人:李士岩
武汉新跃科技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神雾集团持有公司42.7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环保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关系为同一最终控制人;武汉新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持股20%的联营公司,为过去12个月内
公司时任董事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所以上述双方均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预计的2021年与神雾集团的关联交易金额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
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2.49亿元的孳息。
2、公司预计与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债务抵偿。
3、2020年确认的与武汉新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跃”)的关
联交易及预计的2021年度的借款利息金额均为为了维持经营需要,公司向全资子
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联营公司武汉新跃的借款,由此产生的借款利
息。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的计息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有效维护了
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向关联方的借款计息符合市场化规律,利率
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也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产
生依赖或控制。
五、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武汉新跃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为77.28万元;与神雾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570.31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
计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
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