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节能: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01011912021-04-29
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
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1)0101191 号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节能公司”)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
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神雾节能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以下简称“营业
收入相关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相关说明,提供真
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神雾节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
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相关说明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相关说明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
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
业收入金额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神雾节能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
情况,后附营业收入相关说明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建树
中国注册会计师:
喻俊
中国武汉 2021年4月28日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专项说明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
的专项说明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由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的审
计报告(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1)0102259 号)。
由于本公司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本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
营业收入金额说明如下:
项 目 本年度(万元) 上年度(万元) 备注
营业收入 166.25 1,622.7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其中:租金 41.43 195.24 与主营业务无关
其他 30.95 349.19 与主营业务无关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72.38 544.43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93.87 1,078.30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