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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节能: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 节能         公告编号:2021-049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已裁定批准《江苏省冶金
设计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江苏省冶金设计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重整程序。
    2、江苏院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法
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江苏院破产。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节能”、“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
院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收到南京中院的《民事裁定书》,南京中院已裁定批准《江
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关
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现将
重整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破产重整的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院已于今日收到 2 亿元人民币的重整投资款,汇款方为
武汉君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君成”),武汉君成为江苏院重整投
资人汉宸(武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宸(武汉)”)根据江苏院重
整计划设立的 SPV 公司。
    汉宸(武汉)的基本信息如下:
    法定代表人:黎梦龙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27 号愿景广场二期 1 栋 43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武汉君成的基本信息如下:
    法定代表人:黎梦龙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27 号愿景广场二期 1 栋 1-1 室 42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
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议案》,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披露的《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2),公司将配合重整投资方完成股权变更等工商事宜。
    二、风险提示

    1、江苏院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法院
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江苏院破产。
    2、如果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江苏院及公司的
资产负债结构,推动江苏院和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江
苏院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江苏院被宣告破产,公司将失去对江苏院的
控制权,又因为江苏院是公司唯一经营实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继续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风险。
    3、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已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
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该立案调查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
年7月12日、2020年11月19日和2020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9)、《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5.1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行为,公司股票将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