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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节能: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2021-05-11  

                         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1-052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证券简称:*ST节能、证券
代码:000820)最近二十个交易日股价累计涨幅达到89.91%,公司现就相关情况
做如下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不确定性的风险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已裁定批准《江苏省冶金设
计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院”)重整程序,详见南京中院于2021年4月22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
网(http://pccz.court.gov.cn/)披露的《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公告》。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院已收到重整投资人汉宸(武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亿元重
整投资款并已转入破产管理人账户用于清偿江苏院的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9)。截至目前,职工债权已清偿完毕,但江苏院重整计划
尚未执行完毕;江苏院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南京中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南京中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
计划的执行,宣告江苏院破产。
    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相关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自2017年末发生流动性困难,出现债务逾期,职工薪酬不能按时支付,
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处于停滞状态,业务规模大幅萎缩。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院重整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仍存在未能得到执行而
重整失败的风险。若重整失败,江苏院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江苏院被
宣告破产,公司将失去对江苏院的控制权,又因为江苏院是公司唯一经营实体,
将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的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0102259号)。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三、控股股东业绩承诺补偿尚未完成的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院2016年至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累计未达到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
团”)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承诺的盈利数 120,000 万元。
    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神雾集团通过重大资产获得公司349,410,462股,该股
份已全部被质押和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
截至目前神雾集团不具备以股份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神雾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累计被司法拍卖和划转76,810,462股。神雾集团持有
的公司其他股份仍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股权不稳定,可能对公
司的实际控制权和生产经营及管理造成影响。
    四、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人民币, 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
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3.1 条第(一)、
(二)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
    五、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 14.3.1 条
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
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
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
值 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
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
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
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六)因不符合第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有权决定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的风险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0年11月17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19日、
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七、公司董监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 3 个月不存在买
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