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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节能: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公告2021-05-24  

                        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1-064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本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分
别于2021年4月30日、5月11日、5月13日、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票交
易风险提示公告》中揭示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核查的情况
    近期,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证券简称:*ST节能、
证券代码:000820)股票于2021年5月12日、13日、1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3.1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16日至5月14日收盘价累计涨幅为112.50%,累计换手
率124.75%,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因近期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为维
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核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
票(证券简称:*ST节能,证券代码:000820)自2021年5月17日开市起停牌,自
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
    近期,公司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鉴于相关核查工作已
全部完成,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节能,证券代码:000820)
将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核查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停牌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就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和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了两次《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2021-063)
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
    除上述更正后,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及之前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
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全
资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目前处于重整计划
执行阶段,能否最终重整成功仍具有不确定性。
    4、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道洪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
在未披露的处于筹划阶段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未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 1681 万股股票于 2021 年 1 月 8 日被司法划转至长城
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其所持公司 700 万股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2 日被司法划转至
周水荣;其所持公司 3400 万股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被司法划转至华创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6、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7、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且公司
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事项。
    (二)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
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其他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
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
注以下风险事项:
    1、公司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不确定性的风险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已裁定批准《江苏省冶金设
计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江苏院重整程序,详见南京中院于2021年4月
22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披露的《批准重
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公告》。江苏院已收到重整投资人汉宸(武汉)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2亿元重整投资款并已转入破产管理人账户用于清偿江苏院的债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重
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截至目前,职工债权已清偿完毕,税
款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和普通债权仍在管理人的监督下逐步清偿,截至目前尚
未清偿完毕;江苏院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重
整计划草案虽获得南京中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南京中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
划的执行,宣告江苏院破产。
    2、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相关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自2017年末发生流动性困难,出现债务逾期,职工薪酬不能按时支付,
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处于停滞状态,业务规模大幅萎缩。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院重整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仍存在未能得到执行而
重整失败的风险。若重整失败,江苏院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江苏院被
宣告破产,公司将失去对江苏院的控制权,又因为江苏院是公司唯一经营实体,
将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的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0102259号)。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3、控股股东业绩承诺补偿尚未完成的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院2016年至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累计未达到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
团”)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承诺的盈利数120,000 万元。
    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神雾集团通过重大资产获得公司349,410,462股,该股
份已全部被质押和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
截至目前神雾集团不具备以股份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神雾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累计被司法拍卖和划转110,810,462股。神雾集团持有
的公司其他股份仍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股权不稳定,可能对公
司的实际控制权和生产经营及管理造成影响。
    4、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人民币, 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
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3.1 条第(一)、
(二)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
    5、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 14.3.1 条
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
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
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
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
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
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六)因不符合第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有权决定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的风险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0年11月17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19日、
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7、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截止目前,神雾集团持有公司238,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7.44%,仍为
公司控股股东。上述股份已全部质押,且已全部被冻结和轮候冻结,存在被提起
拍卖和强制处理的风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已累计被拍卖和司法划转
110,810,462 股,若其所持公司股份继续被提起拍卖或强制处理,则公司控制权
存在变动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