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节能:2021-072 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2021-06-08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 节能 公告编号:2021-72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
重整计划尚未执行完毕,江苏院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重整计
划草案虽获得法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
告江苏院破产。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节能”、“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院
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的《民事
裁定书》,南京中院已裁定批准《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
称“重整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
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现将重整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破产重整的进展情况
江苏院破产重整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25 条 6 项的
职责要求,将位于南京市秦淮区大光路大阳沟 44 号的江苏院所有的不动产在“阿
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动产将被
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公司于今日收到江苏院破产管理人书面通
知,本次拍卖已成交,现将本场拍卖结果公告如下:
1、拍卖标的:位于南京市秦淮区大光路大阳沟 44 号的江苏院办公楼 1 栋(宁
秦国用(2015)第 11547 号)面积 3081.7 ㎡。
2、拍卖成交价格为 27,524,000 元;
3、拍卖余款需在 2021 年 06 月 17 日 16 时前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
名称: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化学工业园支行,账号:523575692412】,汇款时备注冶金设计院房地产拍卖款。
4、本次拍卖尚未完成付款和交割手续。江苏院将积极协助管理人及买受人
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变更登记及交接手续。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拍卖标的已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
行”),根据南京中院已批准的《重整计划》中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受偿方案,有财
产担保债权人在担保财产的变现范围内优先清偿,如担保财产变现以后无法足额
清偿该类债权,则未受偿部分转为普通债权。
2、截止 2020 年末交通银行债权总额 3182.28 万元,本次拍卖成交价格为
2,752.40 万元,该拍卖价款将优先用于清偿交通银行债权,未受偿部分将按照普
通债权清偿。
三、风险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院管理人已通过“淘宝司法拍卖”就江苏院已
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
行的大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一期、二期工程的应收账款进行拍卖。但因质押权人提出异议,目前拍卖未完成
交割手续。截止目前该异议尚未处理结束,公司将持续关注江苏院破产重整的进
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截止目前江苏院重整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如果江苏院顺利实施重整并执
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江苏院及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江苏院和公
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江苏院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如果江苏院被宣告破产,公司将失去对江苏院的控制权,又因为江苏院是公司唯
一经营实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3、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已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
收到中国证监会就该立案调查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
年7月12日、2020年11月19日和2020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9)、《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5.1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行为,公司股票将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江苏院破产重整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