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节能: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 节能 编号:2022-020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议案已经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关联发生的交易是为了解决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以化解公司经营危机,交易遵循公
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和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2021年1月30日和4月29日在巨潮咨询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整计
划(草案)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预
计2021年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2021-042)。
2021年度公司为解决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
集团”)资金占用等问题,公司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实际发生额 预计金额与
占 同 类 业 务 实际发生金
内容 比例(%) 额差异较大
的原因
神雾科技集 资金占用 \
非经营性资金
团股份有限 本金和利 142,133.00 142,133.00 100%
占用本息和
公司 息
神雾环保技 \
关联债务 术股份有限 债务抵偿 1,640.01 1,640.01 100%
公司
武汉新跃科 \
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 350 350 100%
技有限公司
自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江苏院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江苏院对债权
人的142,133.002万元债务转移由控股股东神雾集团代为清偿,江苏院就相应债务
不再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该等债务转移至控股股东之日,江苏院就该等债务
欠付控股股东神雾集团的款项与神雾集团欠付江苏院的等额占用资金的款项相
互抵销,视为控股股东向江苏院清偿了与该债务等额的占用资金。截止2021年4
月30日,控股股东神雾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142,133.002万元已全部清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解决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2021年,武汉恒健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恒健通”)、神雾环
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环保”)与公司已分别签订三方《债务转移
暨抵偿协议》以弥补因违规担保事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协议约定由神雾环保代
公司偿还公司向武汉恒健通的借款15,770,129.00元和630,000.00元,视为神雾环
保技术已偿还公司欠款15,770,129.00元和630,000.00元。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
司因栩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违规担保案造成的损失已弥补,公司已解除担保
责任。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道洪;
注册资本:36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化石能源(石油、煤炭、天然气及其衍生物)使用和深加工过程
的节能产品制造;为化石能源(石油、煤炭、天然气及其衍生物)使用和深加工
过程提供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研发、设计和服务;以及所需设备、材料进出口业务。
(该企业于2010年06月25日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神牛路18号实际控制人:吴道洪神雾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为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道洪;
注册资本:101002.441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专业承包;销售、安装环保节
能成套设备;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工业炉窑节能减排的技术开发;密闭炉
成套设备安装、技术服务;密闭炉成套设备制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C座6层
实际控制人:吴道洪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武汉新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士岩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节能环保新材料、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推广;环保工程技术咨
询服务;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
部门批准的项目);金属材料、矿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路5号武汉华中师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
司办公楼(2栋)第5层
实际控制人:李士岩
武汉新跃科技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神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最终控制方。
武汉新跃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联营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与神雾集团、神雾环保及武汉新跃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利于解决
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及债务问题,有助于公司恢复正常生产经
营。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原则,经交易各
方充分协商,价格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目的是为了解决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化解公司经营危机。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合理,我们认可该交
易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 2021 年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目的是为了解决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
规担保问题,化解公司经营危机。该等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
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