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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雾节能: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9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神雾节能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经认真审阅公司有关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
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年度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对外担保金额。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对外
担保 7,000 万元。公司已就该笔担保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截止目前
尚未判决。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经公司正常审批程序,为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
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关于 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通过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及问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的建
立及运行情况,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规定要求,结合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关注资金管理、投资管理、采购业
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资产管理、担保业务管理、关联交易、子公司管理、财
务报告等领域,评价的依据和范围具有合理性。
    2、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运行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予以认同,
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管理现状。
    四、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存货核销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存货核销事宜,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
提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存货核销将能更加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存货核销的议案。
    五、关于聘请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1、本次聘请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经营
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
专业或行业知识。经审阅履历材料,未发现吴凯先生有《公司法》第 146 条、《深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
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认真审议,认为公司本次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是合法和
必要的,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
经营成果;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
法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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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翟浩                      钱传海                    丁晓殊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