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神雾节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3-
                                  013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相应的会计
政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执行
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解释 16 号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的会计处理,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
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
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
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规定。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
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 1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6 号,调整首次执行该解释的财务报
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