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1-09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19-004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
行相应调整,并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
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
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依据上述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颁布之日
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
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 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
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 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
产”项目;
4. “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
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 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
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 “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
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
细项目;
10. 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
业外支出”中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仍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示;
11. 新增“其他收益”项目,用以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
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按《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进行会计
政策变更,自财会〔2018〕15 号文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
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