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通知要求,公司
属于境内其他执行企业,应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会计准则,
需按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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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财会[2018]35 号),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新
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
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
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
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
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
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
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新租赁
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
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
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
计处理。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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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
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
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自 2021 年一季报起
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20 年末可比数据。
根据公司现有承租资产情况,承租业务符合短期租赁条件的,继续按
现有模式将租金计入支出;租期超过一年的承租业务,则按照新租赁
准则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计提折旧和利息。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
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
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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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监事会同意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
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
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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