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18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21-044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 9:15-9:25,9:25 -11:30,13:00 -15:00。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 2021 年 9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 85 号建工大厦 3 层
321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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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富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368,239,27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09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66,285,37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8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1,953,9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29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2,126,3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1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72,4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2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1,953,9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2923%。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
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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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
(二)提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66,375,77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4939%;反对 1,31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4%;弃权 54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595%;
反对 1,31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656%;弃
权 54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5.5749%。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 2.00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66,372,77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4931%;反对 1,86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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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184%;
反对 1,86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816%;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 3.00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66,375,77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4939%;反对 1,86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595%;
反对 1,86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6405%;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其通、王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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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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