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8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次会议。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
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查了刘富华先生的履历,未发现其具有《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
任主体和失信惩戒对象。
本次选举董事长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选举刘富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长。
二、对《关于聘任朱冰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查了朱冰先生的履历,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中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和失
信惩戒对象。朱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本次选举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朱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三、对《关于聘任陈荣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赵松
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邓华欢为公司副总
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梁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查了陈荣先生、赵松先生、邓华欢先生、梁星女士的
履历,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和失信惩戒对象。陈荣、赵松、邓
华欢、梁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
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陈荣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赵松为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邓华欢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同意聘任梁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四、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2 年度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1.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
求,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为保证2022年度综合授信融资方
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
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对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项目建设情况,
2
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其他股东将
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以其持有的资产提供反担保。
4.公司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审慎对待并严
格控制对外担保。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发生,没有发生违
规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本次担
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2 年度授信额度暨
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胜兰、胡咸华、刘祎
2021 年 12 月 2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