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4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次会议。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2022年上半年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保证公司规范运
作,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本次资产减值
准备计提,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上半年计提有关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对2022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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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就有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含子公司)
的资金往来均为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公司 2022 年上半年没有发生违规对
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违
规对外担保情况。没有发生担保债务逾期的情况。公司的担保行为均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三、对《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半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
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
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
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向公司全体
股东披露。
独立董事:李胜兰、胡咸华、刘祎
2022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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