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2-27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广东省广业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事前就《关于收购
广东省广业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向我
们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沟通,已得到我们的事前认可。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材料,秉承实事求是、客观
公正的原则,我们对《关于收购广东省广业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价
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
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关于收购广东
省广业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李胜兰、胡咸华、刘祎
2022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