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04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次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3 年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
求,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为保证 2023 年度综合授信融资
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
于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对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项目建设情况,
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其他股东将
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以其持有的资产提供反担保。
4.公司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审慎对待并严
格控制对外担保。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发生,没有发生违
规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本次担
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3 年度授信额度暨
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
公司预计 2023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所需,
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李胜兰、胡咸华、刘祎
2023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