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量奖励方案2023-02-21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增量奖励方案
(经 2023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根据公司《广西粤桂广
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和《广西
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结合经营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对象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关键人才。
二、适用期间
2022 年-2024 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增量奖励的方式
增量奖励包括经营利润增量奖励、项目奖励及其他专项工作奖
励。其中,经营利润增量奖励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紧密挂钩,作
为任期激励奖金;项目奖励及其他专项工作奖励在年度经营业绩责任
书中明确。
四、经营利润增量奖励的计提和分配
(一)经营利润增量奖励的计提
1.经营利润增量是指年度归母净利润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以下
简称“扣非归母净利”)与归母净利润基准值对比的增量部分。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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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扣非归
母净利与年度报告一致。
2.年度的盈余现金保障倍数大于 1(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纳
入经营现金流入计算),加权平均归母净资产收益率(按年报口径)
不低于 6%且不低于企业上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时,从经营利润增量
中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经营利润增量奖励。
3.归母净利润基准值的确定:
以任期开始年度前两年扣非归母净利的平均值及上一年度的扣
非归母净利按孰高原则确定归母净利润基准值。
任期后续年度以任期内前一或前两年度扣非归母净利及任期开
始第一年归母净利润基准值按孰高原则确定归母净利润基准值。
4.各年度经营利润增量奖励应计入成本。
5.各年度经营利润增量奖励基数实行分段超额累进计提,计提比
例原则上结合经营利润增幅、增量规模、企业发展质量等因素综合确
定。各段计提比例参照下表:
档 归母净利润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增幅 归母净利润剔除非经常 计提比例
次 X(%) 性损益后增量(万元) (%)
010000 12%
010000 16%
010000 20%
归母净利润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增量=年度归母净利润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基准值
6.任期激励总额=各年度经营利润增量奖励基数之和×总经理任
期经营业绩考核评分/100
7.在任期内,合并报表内新增企业影响报表的因素可不计入归母
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考核,具体由总经理提出,董事会核定。
8.经营利润增量奖励与绩效薪酬不重复奖励原则。当年如计提经
营利润增量奖励,增量部分的归母净利润则不纳入绩效年薪基数提取
额。
(二)任期激励的分配
1.任期激励总额中不超过总额 30%的比例奖励给领导班子成员,
其余部分奖励给对公司业绩增加贡献突出的核心关键人才。核心关键
人才的奖金分配由总经理制定。
2.董事长的个人任期激励分配系数为 1,经理层成员的个人任期
激励分配系数按其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总经理个人任期激励分配系数,按照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评分计算。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得分 任期考核等级 任期激励系数
95 分(含)及以上 优秀 1
0.95-0.98
90 分(含)-95 分 称职
(中间按插值法计算)
0.9-0.95
80 分(含)-90 分 基本称职
(中间按插值法计算)
80 分以下 不称职 0
经理层副职的个人任期激励分配系数,按照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评
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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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得分 任期考核等级 任期激励系数
95 分(含)及以上 优秀 0.88-0.9
0.85-0.88
90 分(含)-95 分 称职
(中间按插值法计算)
0.6-0.85
80 分(含)-90 分 基本称职
(中间按插值法计算)
80 分以下 不称职 0
3.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任期激励=(个人任期激励分配系数÷所有
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任期激励分配系数的总和)×领导班子任期激励
总额×实际任职月份/36
4.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不得参与任期激励分配。
应分配给其的部分奖金按领导班子任期激励的人均额确定,纳入核心
关键人才分配总额。
五、增量奖励的兑现
增量奖励需经董事会审议后兑现。经营利润增量奖励留存作为任
期激励奖金,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束后按 60%、40%比例分两年兑现。
项目奖励及其他专项工作奖励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束后兑现。
六、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任期考核与任期内最后一个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一并进行,对任
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与任期激励紧密挂钩,董事会依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一)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程序:
1.董事会与各经理层成员签订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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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在新一任期开始 3 个月内签订。
2.任期期限结束后,公司经营管理部会同相关部室依据经中介
机构审核的决算数据完成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审核工作,经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作最终考核结
果。
3.经理层成员对考核结果意见有异议的,可及时向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反映。
(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等发现问题的,
可追溯调整任期考核结果。
七、任期激励的限制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经营利润增量奖励:
1.考核年度归母净利润低于归母净利润基准值;
2.考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与质量责任事故、重
大违纪事件,给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
4.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追索扣回
任期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经营班子及各成员承担的责
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
1.任期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任期期间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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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任期期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4.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薪酬扣罚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出现两种或以上情形的,
以扣罚等级最高的为准,不重复计算。
九、附则
(一)领导班子成员任期管理按《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
理办法》执行。
(二)如本方案执行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则以不重复奖励为
原则,从实施之日起按股权激励方案执行奖励。
(三)本方案由粤桂股份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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