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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财信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九届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16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九届八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财信国兴地产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事项

    1、公司拟聘请的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所有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3、本次拟聘请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原因客

观、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董事会九届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孙茂竹               叶剑平              刘长华



                                           2018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