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财信国兴地产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第十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是依 据《公司章程》,并综合考察了地区、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本次拟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戴琼 李杰利 田冠军 2019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