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9-026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财信国兴 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与合作 方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通常以资本金和股东借款相结合的方式 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项目公司 其他股东在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后,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 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在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 资金时,为了公平对待股东,其他股东也有权同等调用闲置富余资金。 控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控股项目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2、本次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 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及项目公司的资金预算所做的预计数,目前 尚未实施。具体财务资助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3、公司在实施财务资助时,均充分考虑风险,并实施了系列风 控措施。截止目前,公司未发生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4、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不涉及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向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与威海保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保利置业”)共 同投资设立威海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国兴”)。其中, 公司持股 70%、威海保利置业持股 30%。威海国兴为公司纳入公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兴”) 与重庆中梁坤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以下简称“重庆中梁公司”)、 宁波梁瑞乙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梁瑞 乙期”)共同投资设立重庆浩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浩方公司”)。其中,重庆国兴持股 51%、重庆中梁公司持股 35%、 宁波梁瑞乙期 14%。重庆浩方公司为公司纳入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 股子公司。 重庆国兴与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 创西南公司”)、重庆融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侨公 司”)共同投资设立重庆星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界置业”)。 其中,重庆国兴持股 36%、融创西南公司持股 32%、融侨公司 32%。 星界置业为公司纳入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财务资助情况如下: 1、威海国兴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 可按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向各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拟向威海保 利置业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0.45 亿元,同时应按股权比例向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1.05 亿元,按照年利率 9%的标准收取费用,借款 期限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 2、重庆浩方公司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 金后,可按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向各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拟向 重庆中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0.57 亿元,向宁波梁瑞乙期提供 财务资助不超过 0.23 亿元,同时应按股权比例向重庆国兴提供财务 资助不超过 0.83 亿元,按照年利率 9%的标准收取费用,借款期限最 长不超过 24 个月。 3、星界置业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 可按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向各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拟向融创西 南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2 亿元,向融侨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2 亿元,同时应按股权比例向重庆国兴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2.25 亿 元,按照年利率 12%的标准收取费用,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 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子公司威海国兴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控股子 公司星界置业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重 庆浩方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对外提供财 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国兴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其持 股 40%的控股子公司石家庄融创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 款 9,500 万元(2019 年 1 月 24 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 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威海保利置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572881042Q 2、成立时间:2011 年 04 月 15 日 3、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李阳 5、主营业务:凭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服务; 房产营销策划。 6、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保利山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00% 威海保利置业的实际控制人为:保利山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该公司股权为 100%。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418.75 负债总额 3,232.33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8,186.11 项目 2018 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147.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4.52 威海保利置业的资信情况良好,且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威海 保利置业提供过财务资助。 8、经营情况 威海保利置业有限公司自 2011 年 3 月进驻威海以来,秉承“文 化地产”“责任地产”“和谐人居”的开发理念,先后开发建设了“保 利凯旋公馆”、“保利红叶谷”两个重点项目,各项目经营状况 良好。未来现金流充裕,还款不存在资金问题。 (二)重庆中梁坤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4MA5YXG4Q9J 2、成立时间:2018 年 5 月 25 日 3、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陈圣 5、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营销策划, 市场管理,品牌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房地产营销策 划,房地产信息咨询(不含互联网信息),房地产经纪;承办经批准 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经营性演出) 6、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成都中梁置业有限公司 1,000 100% 重庆中梁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该公司股权为 100%。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595.04 负债总额 9,595.1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0.11 项目 2018 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14 重庆中梁公司的资信情况良好,且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重庆 中梁公司提供过财务资助。 8、经营情况 重庆中梁公司系中梁控股集团西南区域集团平台公司重庆中梁 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中梁公司现西南区域集团项目十多 个,储备货值超百亿,各项目经营状况良好。未来现金流充裕,还款 不存在资金问题。 (三)宁波梁瑞乙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2AGK6H9P 2、成立时间:2017 年 12 月 27 日 3、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豫领实业有限公司 4、主营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 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 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合伙人情况: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豫领实业有限公司 10 0.1% 梁商资产管理(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7640 76.4% 长兴楚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50 23.5% 宁波梁瑞乙期的实际控制人为:梁商资产管理(上海)有限责任 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为 76.4%。 6、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 项目 计) 资产总额 9,602.21 负债总额 1,215.76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8,386.45 项目 2018 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2 宁波梁瑞乙期的资信情况良好,且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宁波 梁瑞乙期提供过财务资助。 7、经营情况 宁波梁瑞乙期投资重庆浩方公司、淄博中梁龙置业有限公司等项 目。重庆浩方公司开发了重庆德感工业园区项目,项目已开盘。 (四)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474974732 2、成立时间:2003 年 4 月 24 日 3、注册资本: 100,000 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商羽 5、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执业);销 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以上经营范围依法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万元 100%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孙宏斌先生,孙宏斌先 生间接控制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47.53%的股份。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 项目 计) 资产总额 3,324,343.90 负债总额 3,272,804.9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51,538.98 项目 2018 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553.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451.04 融创西南公司的资信情况良好,且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融创 西南公司提供过财务资助。 8、经营情况 融创西南公司系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区域公司,项目储 备货值丰富,各项目经营状况良好。未来现金流充裕,还款不存在资 金问题。 (五)重庆融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5YY3B00R 2、成立时间:2018 年 6 月 6 日 3、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林宏修 5、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商场、市场管理,商务信息 咨询,旅游项目开发,酒店管理,物业管理。 6、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 100% 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林宏修,持股比例 91%。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 项目 计) 资产总额 73,587.05 负债总额 64,228.07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9,358.98 项目 2018 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1.02 融侨公司的资信情况良好,且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经 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融侨公 司提供过财务资助。 8、经营情况 融侨公司隶属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地项目储备货值丰富, 各项目经营状况良好。未来现金流充裕,还款不存在资金问题。 三、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一)借款金额: 威海国兴向威海保利置业出借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0.45 亿元 的资金,分批次借出,每批次借出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重庆浩方公司向重庆中梁公司出借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0.57 亿元的资金,分批次借出,每批次借出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重庆浩方公司向宁波梁瑞乙期出借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0.23 亿元的资金,分批次借出,每批次借出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星界置业向融创西南公司出借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 资金,分批次借出,每批次借出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星界置业向融侨公司出借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资金, 分批次借出,每批次借出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借款期限:资金借款期限暂定为 24 个月。若双方无其他 书面文件的,每笔资金借款期限以不超过 24 个月为限。双方可商定 提前还款,借款起始日及到期日相应进行调整。 (三)借款利息:威海国兴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合同借款利率为年 利率,年利率为 9% 。重庆浩方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合同借款利率 为年利率,年利率为 9% 。星界置业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合同借款 利率为年利率,年利率为 12% 。计息期限以实际借款天数为准。每 批次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方向贷款方偿还本合同约定额度内实际发 生的借款本金与尚未支付的剩余利息。 (四)违约责任:借款方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本金或支付利息 的,借款方应按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三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直至款项全部付清为止。 (五)抵押及担保措施:无。 (六)还款保证:借款人以在贷款人的出资金额和未分配利润以 及自有资金作为保证。 四、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控制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方提供财务 资助事项,是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经 各方股东协商一致,参照房地产行业惯例,按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过程中,威海保利置业、重庆中梁公司、宁波梁 瑞乙期、融创西南公司、融侨公司分别以其出资金额和未分配利润以 及其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风险基本可控制。 (一)威海国兴、重庆浩方公司和星界置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威海国兴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惠文 成立日期:2015 年 07 月 31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区皇冠街道万象城 23 号楼 B 座 706-711 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服务;出租自有房产; 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财信发展持股 70%、威海保利置业持股 30%。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财信保利名著项目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威海国兴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97,693.56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余额 24,251.39 万元,负债总额为 94,925.96 万元, 净资产为 2,767.60 万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400.72 万元,净利润-161.94 万元。 财信保利名著项目计容建筑面积 235,597 ㎡,预计货值 22 亿元,预 计销售净利率 12%,2018 年 8 月 3 日实现首批销售,销售率 99%。2019 年 推盘紧密,根据该项目市场及现有蓄客情况,销售情况比较乐观。故威海 国兴现金流状况很好。 2、公司名称:重庆浩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甦佶 成立日期:2015 年 08 月 13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工业园区 F 幢 1-1 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从事建筑相关业务(以上范 围凭资质证书执业);本企业自有房屋、场地租赁;销售:建筑材料 (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重庆国兴持股 51%、重庆中梁公司持股 35%、宁波梁 瑞乙期持股 14%。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财信中梁华府项目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重庆浩方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21,092.99 万元,负债总额为 18,239.86 万元,净资产为 2,853.13 万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508.04 万元,净利润 -381.03 万元。 财信中梁华府项目计容面积 165,613.12 ㎡,预计货值 12 亿元, 预计销售净利率 12%,2018 年 12 月 24 日实现首批销售,销售率 80%。 2019 年推盘紧密,根据该项目市场及现有蓄客情况,销售情况比较乐 观。故重庆浩方公司现金流状况很好。 3、公司名称:重庆星界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航 成立日期:2015 年 07 月 22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富城路 88 号 4 幢附 54 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从事经营);房地产中介服 务;房地产经纪代理;楼盘销售代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凭资质 证书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重庆国兴持股 36%、融创西南持股 32%、融侨公司 32%。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御华兰亭项目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星界置业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50,942.47 万元,负债总额为 21,831.38 万元,净资产为 29,111.09 万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214.77 万元,净利润 -214.77 万元。 御华兰亭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约 56 万平米,预计货值 44 亿元,预 计销售净利率 20%; 预计 2019 年 3 月开盘预售,根据该项目市场及 现有蓄客情况,预计销售情况比较乐观。 (二)本次财务资助的原因 为了适应市场发展规律,越来越多房地产企业选择以联合开发的方 式实现合作共赢。加之,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的 依赖程度较大。为此,为了盘活合作项目的存量资金,加快自身资金 周转,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项目产生的销售回款和融资流入在 满足未来一定期限的经营资金后,仍然存在闲置盈余资金时,各股东 方会要求调用该盈余资金,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资金的使 用效率。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合理性 根据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执行:对项目公司融资回款和销售回款 在扣除未来三个月需支付的各类开发成本并预留满足项目后续未来 3 个月开发资金后的剩余部分由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调用。本次威海国 兴向威海保利置业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0.45 亿元;重庆浩方公司向重 庆中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0.57 亿元,向宁波梁瑞乙期提供财务 资助不超过 0.23 亿元;星界置业向融创西南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2 亿元,向融侨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2 亿元。上述财务资助是基 于项目开发过程中,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及项目公司资金预测所 做的最近 12 个月的预计限额数,目前尚未实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项目公司财务会定期对项目公司资金情况进行预测和监控,只有在合 作项目资金满足未来三个月经营支出后仍有剩余,方才允许股东调拨 盈余资金。同时,项目股东以在威海国兴、重庆浩方公司和星界置业 公司的出资金额和未分配利润以及自有资金作为保证。同时当项目公 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 30 日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 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综合措施之下,本次财务资助不会 影响项目的开发进度。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威海国兴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中 公司占比 70%,威海保利置业占比 30%,实收资本 5,000 万元,各股 东已按比例完成出资。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重庆浩方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其中重庆国兴占比 51%,宁波梁瑞乙期占比 14%,重庆中梁公司占比 35%,实收资本 2,000 万元,各股东已按比例完成出资。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重庆星界置业有限公司产权转让价格 105, 600 万,其中重庆国兴占比 36%,融创西南占比 32%,融侨公司占比 32%,各股东已按比例完成出资。 (四)保障措施 综合威海保利置业、重庆中梁公司、宁波梁瑞乙期、融创西南公 司和融侨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实力,各方股东都有充足的资金实力, 还款不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威海国兴、重庆浩方公司和星界置业公 司仍采取了足够的保障措施,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为授权金额,当项目 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威海国兴、重庆浩方公司和星界置业公 司将停止对股东的财务资助,并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财务资助资金以 满足项目公司经营。除此之外,其他的保障措施如下: 1、威海国兴、重庆浩方公司和星界公司的资金预测满足未来三个 月经营支出后方对股东进行财务资助,故该财务资助不影响项目的正常 开发; 2、威海国兴与威海保利置业达成协议:项目股东以在威海国兴的 出资金额和未分配利润以及自有资金作为财务资助的保证。威海保利 置业完成出资 1,500 万元,项目预计利润为 18,246 万元(公司内部预 测),威海保利置业预计可分配 5,474 万元,完全覆盖了财务资助金 额。 3、重庆浩方公司与重庆中梁公司、宁波梁瑞乙期达成协议:项目 股东以在重庆浩方公司的出资金额和未分配利润以及自有资金作为财 务资助的保证。宁波梁瑞乙期和重庆中梁公司已分别完成出资 280 万 元和 700 万元,项目预计利润为 14,400 万元(公司内部预测),宁波 梁瑞乙期和重庆中梁公司预计可分配 7,056 万元,基本覆盖了财务资 助金额。 4、星界置业公司与融创西南公司、融侨公司达成协议:项目股东 以在星界置业的出资金额和未分配利润以及自有资金作为财务资助的 保证。融创西南公司和融侨公司已分别投入产权价款 33,792 万元和 33,792 万元,项目预计利润为 81,627 万元(公司内部预测),融创西 南公司和融侨公司预计可分配 52,241 万元,完全覆盖了财务资助金额。 五、董事会意见 (一)威海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及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 提下,按股权比例向各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 本次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为不超过 0.45 亿元,按照年利率 9%收取 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威海国兴本次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过程中,有威海保利置业在威海国兴的出资金额和未分配利润 以及其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风险基本可控制。 (二)重庆浩方公司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及正常经营所需 资金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向各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 本次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为不超过 0.8 亿元,按照年利率 9%收取 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在重庆浩方公司本次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过程中,有重庆中梁公司及宁波梁瑞乙期在重庆浩方公司 的出资金额和未分配利润以及其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风险基本可控制。 (三)星界置业公司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及正常经营所需 资金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向各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为不超过 4 亿元,按照年利率 12%收取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星界置业公司本 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过程中,有融创西南公司和融侨公司在星界置业 的出资金额和未分配利润以及其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风险基本可控制。 董事会认为公司提供前述财务资助的事项原因合理、定价公允, 且接受财务资助的各方偿债违约可能性较小,风险可控。因为涉及被 资助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 70%,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六、公司承诺情况 公司目前无募集资金。 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 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 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按 房地产行业运作惯例,经威海国兴、重庆浩方公司、星界置业各方股 东协商一致,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向其 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有效控制风险,更 好地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也有利于各方的进一步合作。 (二)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威海国兴对外资助金额合计为 0.45 亿元,按照年利率 9%收取费用,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重庆浩方公司对外资助金额合计为 1.2 亿元,按照 年利率 9%收取费用,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形。星界置业公司对外资助金额合计为 4 亿元,按照年利率 12%收 取费用,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财 务资助利率的确定是基于项目公司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并根据对等 原则,确定本次项目公司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 (三)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采取了恰当的风险防范措施,该 等事项出现违约的风险较小。 (四)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审议通过,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八、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 助余额为 6,036.75 万元。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威海国兴与威海保利置业之《借款协议》,重庆浩方公司与 宁波梁瑞乙期、重庆中梁公司之《借款协议》,星界置业公司与融创 西南公司、融侨公司之《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